男子與兩女孩開房半夜遭假警察查房 警方不立案
東方今報訊 和兩名年輕女孩在酒店開房,半夜突然遭到5名“警察”查房,事后證明這伙人并非警察。面對陌生人的突然打擾,男子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但警方對此不立案,酒店不擔責。男子很困惑:到底該如何維權?
事件:“警察”半夜查房 翻包翻垃圾簍
昨天上午,鄭州市做建材生意的洪先生提起自己的遭遇,非常惱火。
6月24日晚,洪先生與3位朋友(一男兩女)在一家酒吧喝酒。
25日凌晨2時許,4個人在商都路與中州大道交叉口附近的盛希商務酒店開了兩個房間。
洪先生到兩名女孩的房里聊天,他的朋友李先生在另一個房間睡覺。
幾分鐘后,喝醉酒的洪先生在室內的一張床上沉沉睡去。
當日凌晨2時26分,門外突然響起敲門聲。
屋內的一名女孩開門,5名身穿T恤衫的年輕男子闖進屋內,告訴兩名沒有睡覺的女孩,他們是“公安局的”,要查房。
當晚與洪先生同住一室的其中一名女孩李某說:“當時他們進門就要求我們出示身份證,并要搜查我們。洪先生睡得很死,一直沒醒,我們兩個女孩嚇壞了,不知道咋辦。”
這伙人搜查了她們隨身帶著的包,又到衛生間的垃圾簍里翻找。可能是沒有找到他們想要的“證據”,一伙人隨即走了。
警方:沒受傷沒損失,不夠立案標準
幾分鐘后,兩名女孩從驚嚇中回過神來,打電話問酒店總臺,是否注意到有陌生人上樓,這伙人是否登記過,為何有人查房?酒店工作人員稱,沒有發現有陌生人上樓查房,也沒有人在總臺登記過。
6月25日早上6時許,洪先生醒來得知凌晨陌生人查房后,再次詢問總臺,并要求查看監控錄像。
上午8時許,洪先生報警,鄭州市通泰路派出所民警出警。
民警查詢后確定,當日凌晨,他們沒有安排民警去該酒店查房,從監控錄像可以判斷,這些人不是警察。
隨后,民警問兩名女孩,那伙人有沒有主動出示證件,或有沒有要求那伙人出示證件?
兩名女孩說,當時一下子進來5個男子,她們嚇壞了,根本想不起來查看對方證件。
民警又問他們有沒有財產損失,有沒有受傷。得到否定回答后,民警認為既沒有受傷,又沒有財產損失,不構成立案標準,建議洪先生跟酒店協商解決此事。
酒店:我們無責,私人空間安全自負
記者跟隨洪先生來到盛希商務酒店。
酒店后勤管理人員劉先生說,他們已和洪先生一起看過監控錄像,錄像顯示這伙人是從酒店的安全通道上樓的,并直接進入洪先生的房間。
劉先生說,酒店是一個開放的場所,酒店工作人員不能拒絕任何人前來酒店。客房在客人入住后,屬于客人自己的私人空間,客人應該自己負責其安全。“如果是我們酒店服務員敲開了房門,我們承擔這個責任。但是,錄像顯示,是陌生人敲的門,客人自己開的門。我們酒店沒有任何責任。”劉先生說。
對于酒店的說法,洪先生十分生氣:“客人在開門之前,怎么知道對方是什么人?酒店應該為客人提供一個安全清靜的場所,避免陌生人打擾。再說了,幸虧我們沒事,難道丟了東西或者死了人,酒店也一點責任沒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