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與女兒前男友非法同居 因瑣事欲將其殺死
三秦都市報訊 母親為女兒招婿,由于其和女兒沒有共同語言而分手,自己卻乘機與之勾搭成奸,后又反目成仇欲將其殺死。昨日,商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提起公訴。
2008年4月份,40歲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本村村民宋某的介紹下,為其大女兒井某介紹了在河南打工的對象陳某,陳某與其女兒交往一段時間后,因二人無共同語言,差距太大,遂終止了戀愛關系。期間,李某與陳某勾搭成奸,為了達到長期在一起的目的,李某便將陳某認作自己的干兒子,兩人多次發生性關系,并在山陽縣城、法官鄉等地,非法同居。2010年2月,二人租住于商州區汽車站對面一小旅店,次日晚兩人因生活瑣事發生口角,李某遂懷恨在心,趁陳某熟睡之機,用一水果刀猛刺陳某的頸部,陳某痛醒后奮力掙脫從門中逃出。該旅店店主等人及時趕到,制止后遂報警及撥打120緊急救護,陳某脫離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