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趁丈夫外出打工與人同居10年被判重婚
據重慶晚報 為掙錢養家,巫溪農民楊明長年南下廣東打工,不料回家卻發現老婆黃度鳳竟與外村男子鄧國平同居長達10年。楊明報警捉奸,并以重婚罪將黃度鳳及鄧國平告上法庭。本月9日,巫溪縣法院一審認為,黃度鳳、鄧國平犯罪事實及重婚罪罪名成立,判處黃度鳳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鄧國平拘役5個月。
隨著農民工進城打工潮,致使許多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生活方式及思想觀念的差距越來越大,離婚潮隨之升溫。本報曾披露一組統計數據:在被國人喻為外出務工人員“離婚大年”的2006年,永川、合川兩個勞務輸出大區縣,因外出打工引發的離婚案,分別占當地兩個法院離婚案總數的65%和79%。法律專家們將誘發此現象的深層因素歸納為5個方面:
1 打工者見識廣了,想提高生活質量,過城里人一樣的生活,但和配偶缺乏交流,導致感情不和而離婚;
2 打工者有外遇后,既不回家又不給家里寄錢,并失去聯系,留守配偶只得起訴離婚;
3 有外遇一方利用節假日夫妻團聚時提出休妻、休夫,所以春節前后離婚案比平時多20%~30%;
4 留守配偶在家耐不住寂寞有外遇導致離婚,這類案件中女性占多數;
5 夫妻思想發生變化而離婚。記者 朱昕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