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溺亡打撈唯利是圖 人大代表呼吁回歸公益
北京晨報訊 隨著夏天一股股熱浪襲來,在非指定水域游泳的人也越來越多,溺亡事件也在不斷上升。今年4月以來,僅民間打撈組織北京海鷹打撈隊就已打撈了9具溺水身亡尸體。據市人大代表張風調查,本市每年溺水死亡都高達數十人,在2004年北京警方不再負責打撈民事尸體后,此類事件主要交由社會性質打撈隊具體實施。然而,在沒有法律法規約束的情況下,漫天要價、治安隱患、打撈隊員權益保障等等問題日益突出。
近日,晨報記者隨張代表一起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現狀:“不給錢不下水、下水未必撈上來”
據張風代表調查了解,本市夏季河湖水域情況復雜、冬季水面冰情不穩定、外來務工人員多,近年來市區范圍內及周邊地區發生溺水身亡事故次數不斷攀升,其中包括意外溺亡、事故溺亡、自殺等不同情況。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到2009年之間年平均溺水死亡人數都在數十人。今年入夏以來,本市溺亡人數也已達20余人。
受季節時段性和專業性質等因素制約,目前本市公安機關編制內主要設立服務于刑事案件偵破及大型公共活動水下安保工作的水下作業人員。對于突發性強的個體溺亡者打撈工作,目前主要采取民間作業組織與警方協作,由警方協調溝通,社會性質潛水打撈隊具體實施的方式進行。
利益驅動 打撈隊伍良莠不齊
張代表了解到,目前本市尚無民事尸體打撈方面的法律法規,而現行打撈方式卻帶來了種種問題。目前參與打撈的大多為商業性質潛水俱樂部。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社會上某些不具備相應資質,甚至缺乏起碼道德操守的組織或個人,打著“溺亡打撈作業”的名義,出現了“張嘴兒上萬”、“不給錢不下水”、“下水不一定能撈上來”,甚至因價錢談不攏,任由尸體漂上水面等嚴重影響公共治安整體形象的事件。
而另一方面,真正從事民間溺亡的打撈者卻要面對來自輿論的巨大壓力。由于大眾對溺水身亡事故專業知識的缺乏,導致潛水員常常背負“見死不救”、“賺死人錢”等惡名。據張代表調查,一個人的溺亡過程時間很短,淡水中僅需要2至3分鐘,即使在海水中,至多6至8分鐘也就“回天乏術”。事實上,在溺亡打撈的作業時間段內,打撈隊員是在打撈一個“可能引起社會治安環境混亂、公民恐慌和自然水域污染”的“物件”,已不存在“救人”因素。
另外,民間打撈隊在沒有“名分”的狀態下,其“戰斗力”也在銳減,資金捉襟見肘,設備不完善,核心操作后繼乏人。
最新消息:水下救援列入 消防培訓大綱
志愿服務組織藍天救援隊也有一支自己的水下救援隊伍,他們的隊員來自潛水愛好者。負責人胡京玉在接受晨報記者采訪時介紹說,目前,他們的潛水訓練基地已經給我國幾個省份的消防隊潛水員進行了培訓,和北京消防隊的培訓工作也正在接洽當中。據他介紹,消防隊伍把包括打撈訓練在內的潛水救援列入培訓大綱是在近兩年的事情,可能還不為人們所知。在他看來,消防隊伍在救援、打撈等方面相對來說設備更完善,辦法更多。
調查:打撈收費 每具尸體5千元
7月7日凌晨,海鷹打撈隊負責人崔杰接到海淀警方電話,一家醫院的兩位年輕護士在醫院對面水渠意外落水溺亡,請他去打撈尸體。接到電話的崔杰急忙帶著潛水打撈設備,趕到事發地點。水不深,很清澈,兩位女孩靜靜地漂在水面上,幾分鐘后,她們被打撈出水,這時崔杰手表顯示的時間是凌晨1點37分。
“兩個女孩那么年輕,把她們抱上岸的時候,心里真不是滋味。”崔杰平靜地對晨報記者說。但這樣的情況,崔杰要常常面對。今年4月以來,他已經打撈了9具溺亡尸體,這樣的工作他已經干了六七年,從2004年開始,他就開始和警方合作打撈尸體,海淀、東城、天安門等區域的警方大多會找他合作。
崔杰的收費標準一般是每具尸體5千元,“我們去了首先想的是先把人撈上來,也給家屬一個心理安慰,本來就很悲痛,如果上來就講錢,有些不講人情。”崔杰說。就因為這樣,他也遇到了不少扯皮的事,“家屬說好了給錢,但撈上來以后又反悔”,空手而歸便成了常有的事。“人家作揖磕頭,你還好意思要嗎?”更有甚者是蠻橫不給錢。如果是有所屬單位,收費就順利多了,這次那家醫院就支付了崔杰1萬元。
作為專業的潛水教練、有著豐富救援經驗的胡京玉特別強調,潛水救援、潛水打撈是一件科學嚴謹的事情,只有熱情是不夠的,打撈人員需要經過專業的培訓和長久的練習,這就是為什么很多救人的“英雄”最終卻丟了自己的性命。我們國家的安全教育、自救常識教育還有提高的地方。另外,他認為,民間組織可以輔助配合國家來完成某些任務,但不可能代替國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