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刺死偷情女友 當庭求法官速判死刑
新華網訊 今年3月9日,廣州市中山二路綠茵閣咖啡廳發生一起情殺案。一名年輕男子用尖刀猛刺女友心臟、喉嚨等部位致其死亡,并與接報趕來的警察對峙。昨日,該男子被指控犯故意殺人罪,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男子在交代完事情原委后,竟多次要求法官判死。
當庭供述 “三年來我很痛苦,只想殺死她后也死掉”
被告人楊楊今年26歲,內蒙古人,2000年初中畢業,2004年在河南開封舅舅開辦的工廠內幫工。案發前在廣州越秀區某公寓當保安。
矛盾起因:父母棒打鴛鴦
楊楊昨日在庭上供述,“2006年底,我母親介紹我認識了同在工廠上班的小俞,不久便建立了戀愛關系,還見過彼此家長。介紹認識后,小俞母親張某卻不太喜歡我,她嫌我沒文化,說話沒素質,又說我家不大方,給錢少,逼她跟我分手。”楊母知道后甚是憤怒,認為天下女孩子多的是,又不是除了這個外找不到其他的,遂也開始極力反對雙方交往。
2007年,小俞的母親張某為制止楊與女兒繼續聯系,遂令女兒到鄭州工作,后又來到廣州。2008年,小俞打電話給楊楊說要分手,但“我們依然經常電話聯系”。楊楊還稱,小俞在鄭州時,曾打電話說自己懷孕了,“她說來不來隨你”,于是他隨后就趕了過去。“小俞來廣州后還是把新的電話號碼發給了我,她還說,‘你答應過我照顧我,要給我幸福,我現在想要你過來陪我。’”于是,楊楊不顧舅舅和父母反對,只身來到廣州。
兇手毫無悔意當庭求死
小俞家屬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楊楊及其家屬共同賠償精神損失費、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等共計41.1萬余元。法官表示,楊楊已是成年人,如果他的家屬拒絕賠償的話,法院無權強制。小俞母親表示,早就對索不到賠償有心理準備,“只希望法院從重判決,還女兒一個公道”。
面對指控和小俞家屬的怒火,楊楊竟表現得特別冷靜,不僅交待了整個犯罪經過,對指控實施供認不諱,也未對賠償數額表示異議。他說自己沒有錢,此前與家人關系也很不好,但還是會盡快寫信給家里人,如果能夠爭得家里人原諒的話,會讓父母盡力對小俞的家人做出一定的賠償。
然而,除此之外,楊楊再沒有任何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懺悔的意思,甚至重復要求法官判處死刑,甚至以“不是我嚇你,現在我是關在這里,我不想出去后再殺害其他人”等言辭相威脅。
殺人動機:她與別人同居
小俞到廣州后先后交過兩個男友,“她每次交往了男人都會告訴我,但我覺得那兩個人都不是認真的,都是在玩女方”,楊楊于是說,“他會娶你嗎?他會給你幸福嗎?如果他跟你是認真的,我就放手”。但小俞只是說“再交往看看”。今年年初,小俞和一梁姓潮汕男子交往并同居,此事徹底激怒了楊楊。
2010年3月9日,楊楊給小俞打電話說:“我沒什么說的,你告訴家里準備好后事吧!”3月9日上午10點,小俞打電話約他見面,“她說想見面談談,勸我不要沖動”。當天下午五點,兩人來到中山二路綠茵閣西餐廳見面,小俞早早地到了,坐在二樓靠窗的22號桌。“我當時揣著一把在路邊攤買的瑞士軍刀”,楊楊面無表情地說,“三年來我很痛苦,很累,只想殺死她然后我也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