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南京攜帶匕首乘坐地鐵 被拘留5天
揚子晚報訊 昨天下午,南京地鐵警方依據有關法律對一名攜帶匕首進入地鐵車站的乘客予以了行政拘留5日的重罰。警方表示,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交通工具是被禁止的,一旦被查獲,將被處罰。
8月11日上午8點30分左右,地鐵分局莫愁湖站所執勤民警在地鐵集慶門站站廳發現一20多歲年輕男子手提一只迷彩旅行包正欲進入地鐵閘機乘坐地鐵。這個時候,執勤民警發覺該男子形跡可疑,便將該男子攔下進行安全檢查,該男子沒有拒絕。民警用便攜式掃描儀對箱包進行掃描之后,發現了問題,掃描儀發出了“滴滴”的報警聲。民警立即要求保安先將這名男子帶離崗哨,然后民警又小心翼翼地將旅行包打開。開包之后,民警在一堆衣物中發現了一節黑色的匕首手柄。當時站在附近的那名男子的臉色立即變了,民警發現他的頭立即低了下去,一只手在不停地擦拭著額頭上的汗。民警拿著匕首的把柄,將整把匕首從衣物中抽了出來,拿出來一看,發現這把匕首是一把單刃匕首,長約20厘米,寬3.5厘米,而且已經開刃。那男子承認這把匕首是他攜帶的,并且表示這把匕首是他在外地的地攤上買的,用來防身,并沒有想用來害人。但是他只知道乘坐飛機火車不可以攜帶匕首,并不知道乘坐地鐵也不允許攜帶。這下被民警發現了,自己也就只能認罰!
民警表示,當事人因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地鐵,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非法攜帶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交通工具”對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事發后,也有不少市民向警方提出,如果攜帶菜刀等刀具,是否也不能乘坐地鐵?地鐵警方也提醒廣大地鐵乘客:由于地鐵內人員眾多,任何情況下請不要攜帶管制刀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旦發生意外,容易給自身及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菜刀雖不屬于管制刀具之列,但是攜帶者務必將刀具保管妥當,如果刀具外露,對社會治安有危害,警方一樣有權進行處理。對確有必要攜帶的刀具,也請乘客乘坐私人交通工具進行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