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外陪孩子讀書回國后發現丈夫包養情人
中新網報道 陪孩子到英國讀了三年書,回國后竟然發現丈夫跟“小三”在外面同居,還理直氣壯要離婚。昨日,家住二七路的吳女士來到市婦聯咨詢求助。
據吳女士介紹,丈夫王亮(化名)是一位商人,家產頗豐。2007年,丈夫為了讓兒子開闊眼界,就聯系了英國一所中學,送兒子出國讀書。吳女士放心不下,于是將工作辭去,跟隨兒子出國當起了“陪讀媽媽”。
今年5月,吳女士回國發現,丈夫公開和一位年輕女子同居,還聲稱已經沒有感情了,要離婚。吳女士準備離婚時才發現,王亮已經將名下的資產全部轉移到他人名下。三年不見,吳女士現在連丈夫的財產有多少都不知道。
對此,市婦聯權益部工作人員告訴吳女士,如果法院認定了男方與第三者同居的事實,則男方屬于過錯方,吳女士可以在訴訟中要求過錯方賠償。同時,如果他們以夫妻名義持久、公開地住在一起,吳女士還可以“重婚”為由追究男方的刑事責任。對于男方名下的財產,則可通過搜集相關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