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與歹徒搏斗中48刀身亡 被認定為因公犧牲
新浪網訊 昨天,溫州公安認定與歹徒搏斗犧牲的21歲女孩朱婷婷為因公犧牲。
這是自今年6月21日,省公安廳發布《關于見義勇為犧牲人員因公犧牲認定工作的通知》后,我省首次認定見義勇為因公犧牲。
朱婷婷在溫州市區下呂浦一家服裝店做營業員。
2008年8月8日中午12點40分,一名25歲左右的男青年,走進了服裝店,用匕首頂住了她的脖子威脅要錢。
朱婷婷沒有答應。在與歹徒的搏斗中,她身中48刀,雖被送進醫院,終因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
5小時后,刺死她的歹徒卓某被捕。
今年上半年,卓某被執行死刑。
朱婷婷見義勇為的事情發生后,溫州社會各界極為關注。
今年8月27日,朱婷婷的父親朱昌會向溫州市公安局提交了認定女兒因公犧牲的申請報告。
溫州市公安局向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等請示后,對朱婷婷的見義勇為行為進行調查核實,作出了對朱婷婷見義勇為行為認定為因公犧牲的決定。
溫州市相關部門將根據法律、法規,對因公犧牲人員的家屬進行撫恤、獎勵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