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孩因背錯唐詩被母親失手打死
正義網(wǎng)浙江9月17日電 “床前明月光,‘你’是地上霜”。幼稚的童聲,調皮的神情,一看就是活潑可愛的小女孩。但是,因為沒有分清“疑”和“你”的發(fā)音,背錯了唐詩。5歲小姑娘小香(化名)卻招致了親生媽媽的毒打而結束了短暫的生命。9月14日,在浙江嘉善生活的貴州籍“80后媽媽”譚紅英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嘉善檢察院起訴。
今年3月29日下午2點,暫住在浙江省嘉善縣惠民街道的貴州籍女子譚紅英在租房里教女兒念唐詩,5歲的小女兒小香不會普通話,一直念不好發(fā)音,糾正了幾次都沒有糾正過來。后來,小香索性不肯念了。譚紅英,這個1985年出生的年輕媽媽,竟然用右手狠狠的拍打小香的后腦。據(jù)她后來自己交代,“這樣一共打了五六回,每回打三四下,我打了之后覺得重了,還看了一下的,沒有發(fā)現(xiàn)流血什么的以為就沒事的。”晚上7時,譚紅英發(fā)現(xiàn)小香的額頭有點涼,心跳比較急促,并且有點喘粗氣。這位愚昧的媽媽,沒有馬上送自己的女兒去醫(yī)院,反而用家鄉(xiāng)迷信的方式給她壓驚。阿英找來一塊石子在小香頭上轉了三圈,邊轉邊嘴巴里面念“小香,你乖”之類的話,以為這樣弄了就沒事了。第二天早上,小香臉色發(fā)青已沒有任何反應,譚紅英依舊用迷信的方式,用煮雞蛋在小香全身擦。一直到送完兩個兒子去學校后才打120,醫(yī)生趕到后發(fā)現(xiàn),小香早已沒有了生命跡象。
“媽媽一直打妹妹的,前幾天還把妹妹吊起來用木棒打,打屁股,還打頭”。譚紅英6歲和7歲的兒子事后對在外打工且難得回家的爸爸說。
鄰居反映:“這個女人脾氣很壞,經(jīng)常打孩子,出手還很重”。
“老公在外面打工,每個月只給我300元,我自己沒有工作,有三個小孩子要養(yǎng),身邊沒人訴苦,我也是太苦太壓抑了,只是想教育她,希望她好好能象城里孩子一樣有出息,不要象我們這樣沒文化,過苦日子,沒想到出手太重了。”鐵窗內(nèi)的譚紅英流著淚,一臉痛苦地對檢察官訴說。
檢察官說法
《刑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jīng)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guī)定的才負刑事責任。本案中,譚紅英為了教育孩子而毒打女兒,卻不想導致了女兒的死亡,這一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從譚紅英的自訴中,我們可以看到,除了她個性的暴躁、無知和愚昧外,生活的壓力,心理的苦悶是造成部分外來打工人員過失或者故意犯罪的根源之一。對此,檢察官認為,應當關注外出打工人員的生存狀態(tài),社會應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懷與幫助。同時,外來民工在城市里的感受到的強烈生活反差,使得這種望女成鳳的急迫心理更為扭曲,這也必須引起社會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