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守所內“發狂死”續重新鑒定程序啟動
騰訊網訊 一年過去了,男子林立峰的死因仍存爭議。去年6月25日,他被送進廣東湛江市下屬的吳川市看守所,次日死亡,7根肋骨骨折。
因對司法部門重新尸檢鑒定結果不服,吳川市公安局要求再次重新鑒定。前日,廣東省檢察院監所處處長楊宇說,最高檢已經過問此事,重新鑒定的程序也已啟動。
被送進看守所次日身亡
如果活著,林立峰今年33歲,吳川市自來水公司監察稽查科工作人員。
去年6月25日,林立峰因持刀劫持一11歲少年,被警方控制后送進看守所。次日,家屬接到電話,說林立峰死在看守所。
湛江市檢察院介入調查后,對尸體解剖檢驗,并委托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進行病理檢驗。尸檢結果顯示,林立峰有7根肋骨骨折,“但損傷不足以致死,可排除外傷性暴力致死”。
鑒定結果認為,林立峰的死因符合心源性猝死。
死因重新鑒定結論不同
林立峰家屬不服,向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申請重新鑒定。直到今年2月,在廣東省政法委過問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同意家屬的要求,委托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獨立進行尸檢,4月19日做出結論:林立峰系因長時間特殊限制性體位引起呼吸功能障礙死亡。
據廣東省檢察院提供給司法鑒定中心的案情材料反映,林立峰在被關押期間雙手戴手銬、雙腳戴腳鐐。因其在看守所內羈押過程中情緒煩躁,用腳踢、用肩膀沖撞、追逐其他在押人員等行為,后被人用尼龍繩將身體上的手銬(背銬)和腳鐐捆綁在一起,使其不能站起走動,但林仍不時地在床上滾動。后在押人員又用被單卷成繩狀,穿過林的腳鐐綁住,兩人分別一邊拉住被單繩,控制住林的雙腳,直至被發現情況異常而解除約束。
家屬稱公安局曾提出私了
前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監所處處長楊宇在電話中介紹,第二次鑒定結論出來后,吳川市公安局不服,書面申請重新鑒定。
楊宇說,此案已引起最高檢關注,目前最高檢已經啟動重新鑒定的相關程序,尚無結論。
據林立峰家屬提供的電話錄音顯示,事件處理過程中,吳川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康強對林的弟弟林立松說,公安局愿意花15萬解決此事,但沒有談及對責任人的處理。
記者致電陳康強,他表示在電話里不便多說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