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出臺5年成空文
核心提示:5年前,武漢市政府出臺了公共場所內禁止吸煙的規定,但因種種原因,導致這一規定淪為一紙空文。衛生局的負責人稱“禁煙令”的宣傳力度不夠,作為行政主管部門的衛生部門也因執法人員和執法力度不足,5年來未開出一張罰單。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10月7日報道 盡管貼了禁煙標識,有的還設了禁煙區,但武漢市公共場所的吸煙情況仍十分普遍。5年前,武漢市政府就出臺了公共場所內禁止吸煙的規定,但因種種原因,導致這一規定淪為一紙空文。
1995年1月10日,武漢市政府公布實施《武漢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從2006年1月1日開始,經兩次修訂后的武漢市“禁煙令”明確指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影劇院、歌舞廳、網吧、醫院、商場、書店等公共場所都被納入禁煙范圍。
很多市民提出,該規定具體實施時難以落實到位。很多單位都沒有出臺相應的禁煙規章,有的領導帶頭在公共場所吸煙。
日前,衛生部在例行發布會上對外宣告:從2011年1月起,我國將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場所完全禁止吸煙。但不少市民認為,國家“禁煙令”的執法主體、懲罰措施、禁煙場所都不明晰,操作性不強,很可能無法執行。
經常出國的楊先生介紹,在新加坡、美國等國,有專門的人員負責執行禁煙規定,對公共場所的吸煙者處罰力度很大,而國內基本沒有專門的機構負責執行禁煙規定。
武漢市衛生局愛衛辦主任吳風波稱,公共場所禁煙應由所在單位或部門進行自律監管,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協調。目前,“禁煙令”的宣傳力度不夠,缺乏法律保障,執法人員也很欠缺,導致“禁煙令”很難執行到位。作為行政主管部門的衛生部門也因執法人員和執法力度不足,5年來未開出一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