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認為受人歧視殺人泄憤獲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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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0-12-30 9:15:44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據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昨日,成都中院對社會較為關注的大學生曾世杰、陳柯宇被控故意殺人罪兩案公開宣判,法院一審分別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曾世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陳柯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曾世杰自認為受人歧視,遂欲殺人泄憤。2010年3月30日晚,在成都某大學校園內,曾世杰攜帶事先準備的尖刀,先后向在校園內休息聊天的兩對男女同學進行刺殺,致一死兩傷,曾世杰被公安機關當場擋獲。經司法精神病鑒定,曾作案時無精神障礙,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4月7日晚,被告人陳柯宇在校外購買了水果和一把水果刀回到寢室,因懷疑室友王某不滿其回寢室,即持刀猛刺其右頸部一刀,后王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陳珂宇作案后主動撥打110報警稱其殺人。經司法精神病學鑒定,陳珂宇患精神分裂癥,對其作案行為具有限制責任能力。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曾世杰因心理失衡報復殺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且其心智健全并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應依法嚴懲。陳柯宇持刀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致其死亡,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陳系限制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其主動報案并投案、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系初犯、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曾世杰稱是否上訴要考慮,陳柯宇表示要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