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巧遇漂亮女孩意亂情迷 被騙80多萬大夢方醒
據沈陽晚報 車友會上巧遇年輕漂亮女孩,女孩主動出擊后索要房、車、錢。市民薛先生在三個月時間內,感情、財產都遭受“洗劫”,被一個已婚女人騙走80多萬。
據薛某說,相識不久,果某以朋友用錢為由,向薛某借了8000元。為了表達謝意,當晚果某請薛某吃飯,席間果某說自己剛大學畢業,在氣象局工作,父母給她介紹的男朋友是高干子弟,她不同意,正與母親鬧矛盾,現在帶著保姆在姥姥家住。隨后果某開始詢問薛某的情況,薛某說自己已經離婚了。春節后,果某找到薛某提出處朋友,薛某同意了。不久果某說急用錢,薛某把一張存有3萬余元的建行卡給了她。之后,果某又不斷要錢,他分別給果某存過1萬元、4萬元和6.1萬元。薛某曾經問過果某,這么多錢都哪去了,果某說幫她哥還賭債了。
薛某說,果某還以單位人事變動需給領導送禮為由,騙了我3萬余元,還以買手機、化妝品等理由騙了我5萬余元。此外,果某以買房子結婚為由,在萬科新榆公館以其名字買了一套房子,薛某從卡里取了3萬元交的定金,隨后又交20萬元的首付款。另外還給果某買了一臺奧迪A4轎車,花了近35萬元。
薛某說,買完車后,果某就變了,經常和他吵架。后來薛某接到過幾條匿名短信,其中說“她有夫有子,親愛的別再傻了。”薛某產生了懷疑,便打電話詢問氣象局,發現自己受騙了。
檢察機關指控,1984年出生的果某謊稱自己未婚,騙取薛某談戀愛。除了買房和買車,果某從薛某處拿走近25萬元,都用于消費。
庭審中果某辯解,她告訴薛某自己有丈夫和孩子,只是正在鬧離婚,也沒有得到過25萬余元的現金。
皇姑區法院認為,薛某的陳述及證人的證言,均能證實果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薛某財物的事實。果某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