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去年鳥擊飛機23起 立法規定情況緊急可獵捕
據中新 (記者 徐長安)中國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區管理局負責人16日在拉薩應詢時說,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民航西藏區局發現23起鳥擊飛機跡象。
在當天于拉薩舉行的《西藏自治區民用機場保護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上,民航西藏自治區管理局黨委副書記文斌透露上述消息。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隨著氣候變化以及野生動物保護力度的加大,野生動物特別是野生鳥類明顯增多,鳥類的侵入嚴重威脅到了民航安全。
文斌說,鳥擊事故雖未造成重大的民航安全事故,但是這些鳥擊事故已成為西藏民航安全的重大隱患。他同時指出,機場外樹木超高、機場電磁環境受到干擾、機場設施設備遭到破壞、未按規定設置或維護飛行障礙燈、機場周邊裸露的沙源多以及機場規劃用地區域內的土地開發利用不能與機場遠期發展和安全運營相結合等問題,影響機場安全,“形勢不容樂觀”。
對此,于3月1日起頒布實施的《西藏自治區民用機場保護條例》中規定,建立鳥害和其他動物危害評估機制,制定并不斷完善機場鳥害防范方案;對民航凈空保護區域內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食物源、水源、棲息地、覓食地進行有效治理;民航管理機構應根據鳥情特點,采取驚嚇、設置障礙物等手段,防止鳥類對航空器運行安全產生危害,民航管理機構發現鳥類活動危及飛行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按照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優先的原則,應當采取緊急獵捕措施,以保證飛行安全。
與此同時,在機場附近排放影響飛行安全的煙霧、粉塵、廢氣,修建靶場、爆炸物倉庫,施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燃放煙花焰火,修建高壓輸電線,強行闖入機場內明令禁止的區域,強行登、占航空器,謊報險情,在機場內兜售物品,露宿、乞討等行為,均被立法禁止。
因西藏的機場均處在高海拔或狹長河谷地帶,曾被稱為“空中禁區”,飛行難度大,飛行標準高。據文斌介紹,歷經多年努力,西藏民航事業克服重重困難,從無到有、從小大大、從弱變強,目前西藏有通航機場5個,引進航空公司6家,開辟航線19條,通航城市1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