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前夫私自拿去抵債 女子奔波近兩年未要回
據揚子晚報 市民宋小姐離婚后即到蘇州工作,很少回南京,一次回家,竟發現房子被人撬了鎖,還住進一個陌生的老頭。報警后才知,老頭是前夫債主的父親。原來,前夫趁她不在南京,將她房子的鑰匙給了債主,還跟債主簽下以房抵債的協議。
“我跟他離婚了,這是我的房子啊,他無權處分的!”宋小姐得知來龍去脈后氣憤不已。但債主不管,因為第一筆欠款發生在離婚前,他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所以霸著房子不肯搬。快兩年了,宋小姐多次報警,派出所說是經濟糾紛不立案。
記者昨天獲悉,事情有了轉機——法院已經認定債務與宋小姐無關。
吃驚:
房子被撬 鎖住進了陌生人
2008年4月,宋燕與前夫趙曉輝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雙方約定,位于江寧的住房歸宋燕所有,未還清的貸款也由宋燕償還。登記離婚后,兩人到房產局將房子過戶到宋燕名下。考慮到趙曉輝一時沒有合適的住處,宋燕同意房子再給他住三個月。之后,宋燕就到蘇州工作了,平時很少回南京。
2009年8月下旬,宋燕回南京辦事,順便回了趟家。開門時,她驚訝地發現門鎖換了,敲開門,家里竟然住了個陌生的老頭。宋燕驚問對方是誰,為何在她家中,對方答道,這是他兒子的房子,并反問宋燕是誰。宋燕第一反應是,此人十之八九跟趙曉輝有關。果然——對方自我介紹說,他是“杜強”的父親,趙曉輝欠了杜強錢,自愿將房子給杜強抵債,所以現在房子歸他們。
宋燕沖進房間,發現全是陌生的生活起居用品,已經完全沒有她熟悉的家的氣息,甚至物品也有遺失。她氣得說不出話來,當場撥打110報警。
氣憤:
前夫欠人錢 拿她的房子抵債
民警來后,將他們一起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宋燕稱,她跟趙曉輝已經離婚,現在房子在她名下,跟趙曉輝沒有任何關系,趙曉輝無權拿她的房子抵債。老頭稱,他不知道宋燕跟趙曉輝的關系,只知道房子是趙曉輝的,趙曉輝欠債不還,拿房抵債。
當天,民警還將趙曉輝及老頭的兒子杜強傳喚到派出所問話。杜強稱,他跟趙曉輝原本是朋友關系,2007年年底至2008年年初,他為了做生意,托趙幫忙辦貸款,趙于2008年3月下旬至2008年7月初,分11次從他那拿走“疏通經費”54萬余元,后來事情沒辦成,他找趙要錢,趙就給他寫了欠條。大約在2008年11月左右,趙無力償還,便將這套房子的鑰匙給了他,還出具了一份委托售房協議,同意賣房抵債。“趙曉輝沒說他跟他老婆離婚了,他說這房子是他的。”杜強強調說。另外,他還承認,趙曉輝于2009年償還了10萬元,目前還欠44萬余元。
趙曉輝承認房子是宋燕的,也表示欠款與宋燕無關,他自稱是受到杜強威脅,才“出賣”宋燕的房子。
無奈:
以“共同債務”為由 債主占房不肯搬
宋燕拿出離婚協議、房產證,證明自己跟趙曉輝本人沒有關系,跟他的債務更沒有關系。趙曉輝自己也承認,宋燕與此事無關。但債主杜強不管,因為他發現宋燕跟趙曉輝是2008年4月離婚的,但第一筆欠款發生在2008年3月下旬,他據此認定這是夫妻共同債務,宋燕也有份,所以霸著宋燕的房子不肯搬。
宋燕認為杜強父子已經構成非法入侵民宅,強烈要求警方立案處理。接警派出所認為這是經濟糾紛,應當先協商或訴訟解決,決定不予立案。
起訴:
法院認定債務 與女房主無關
至此,事情似乎陷入了僵局。宋燕拿霸占自己房子的債主沒法子,債主杜強也沒辦法賣房抵債,“正主”趙曉輝雖說已經認錯,卻遲遲不還錢,導致僵局無法打開。2010年1月,杜強將趙曉輝、宋燕一起告到法院,要求兩人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白下法院一審認為,趙曉輝在離婚前后數月內借的這筆錢,系個人債務,與宋燕無關,判決其自己償還。杜強不服,上訴到中院,但因逾期未交上訴費,被中院裁定撤回上訴。
宋燕懸了近兩年的心總算落下來了,她認為,這下肯定能拿回房子了。然后事情并沒有她想的那么順利,因為杜強在起訴時申請了保全,現在二審裁定剛剛下發,房屋還未解封。
江蘇金長城律師事務所的王健律師表示,如果房屋解封后,前夫的債主仍不愿搬遷,宋燕可采取兩種途徑維權。第一是向警方報案,在法院已經認定債務與宋燕無關的情況下,債主如果仍然占有房屋,顯然是涉嫌侵犯他人居住權的。第二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債主搬離房屋。另外,房屋被占用期間,宋燕所承受的損失,完全可以向前夫及其債主索賠(文中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