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呂梁興縣迅速處置醉酒駕車致死案
據中新網太原 (記者 張恩)山西呂梁興縣新聞辦3日傍晚在省城太原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一起因醉酒駕車引發的重大交通事故處理情況。肇事者王某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
記者了解,6月1日下午3時,興縣發生醉駕撞人致死事件。經過近兩天調查核實,對事件基本事實已查清。興縣縣委、縣政府當即召開緊急會議,對此事件進行研究處理,并對此事件進行通報。
6月1日15時許,興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肇事人王某報警:本人駕駛私家小轎車沿313省道由西向東行駛中,與相對方向騎自行車的溫某相撞,傷者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當夜,犯罪嫌疑人王某投案自首。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審查。同時,進行酒精檢測,并抽取血液。2日將血液送山西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酒精含量檢測。同時,公安部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3日11時,山西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出具檢驗報告,王某血液酒精檢測含量為:110.6mg/100ml。
興縣嚴肅處理此事件。當地紀檢部門指出:此交通事故的發生,反映出部分干部法律意識淡薄,存在安全隱患。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今后凡發生類似事件,嚴格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責任。
無獨有偶。山西首個醉駕者郝躍斌醉酒駕車一案2日在太原市迎澤法院開庭。據悉,這是山西法院對醉駕者公開審理的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