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為回家養老院內兩度自殺:我不愿這里度余生
姜大爺說到老了沒人養時痛哭流涕,他的大女兒在一旁安慰他。
老人為回家養老院內兩度自殺
稱大女兒想接自己回家二女兒都不同意,只好將四個女兒告上法庭
73歲的姜大爺入住養老院8個月,多次提出回家的想法,甚至為此兩度自殺,但心愿始終未能達成。今年5月,老人將4個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女兒們將其接回,并給付贍養費。昨日,本案在房山區某養老院開庭。
【老人】
“我不愿在這里度過余生”
考慮到老人年事已高,房山法院河北法庭將法庭臨時“搬”到了養老院。
昨日一早,姜大爺的大女兒和三女兒趕到養老院,用輪椅推著老人到庭。他的二女兒和小女兒都沒有前來。
姜大爺說,自己年輕時喪偶,他靠擺攤、走街串巷叫賣為生,拉扯4個女兒長大,直到孩子們結婚生子,自己也沒有續弦。
老人介紹,去年9月他因半身不遂住院治療,出院后,4個女兒都不愿意與自己一起生活,他只得用自己的積蓄入住養老院。但入住幾個月來,他感到孤獨。
姜大爺訴請法院判令自己隨大女兒一起生活,并要求4名被告履行贍養義務,每人每月給付贍養費500元。
“我不愿在這里度過余生。”庭上,老人數次痛哭,反復地重復著這句話。
【大女兒】
“我愿騰出房子贍養父親”
庭上,姜大爺的兩個女兒均表示,因經濟收入有限,無法支付每月500元贍養費。大女兒同時表示,愿意和幾個妹妹輪流贍養父親,但如果妹妹們都無力將老人接回,“我愿意騰出房子贍養父親。”
“大女兒想接我回家,二女兒不同意。”庭上,姜大爺將矛盾焦點直指未到庭的二女兒,稱未能回家,是二女兒從中阻攔,不在辦理離院的手續上簽字。
姜大爺的長女小鳳也說:“爸爸70多歲了,我想要他過得舒心些,但二妹的做法,讓我很為難,我經常在夜里哭醒。”
【二女兒】
“爸爸瞧不上我看不上我愛人”
昨日下午,法院聯系到了姜大爺的二女兒和小女兒到庭進行調解。
“我爸爸瞧不上我,他恨我,還看不上我的愛人”,昨日下午,到庭的二女兒如此抱怨。老人的小女兒沒有給出意見。
盡管法官提出了4種調解方案,但最終因為4名被告意見不統一,直至下午5時,也未能調解成功。此案將擇日宣判。
- 對話
“想家時,我就抽煙”
新京報:您年輕喪偶,自己撫養女兒們,特別辛苦吧?
姜大爺:賣冰棍、擺攤、打零工,我都干過,沒想到自己老了,沒有人養我。
新京報:把女兒告上法庭,您有很多無奈?
姜大爺:我不愿意告她們,可我沒辦法。我想照顧孩子們的臉面,但我自殺了兩次,都沒有用。
新京報:為什么自殺?
姜大爺:我寒心了,想一了百了。我想回家。
新京報:女兒都說經濟條件不好,不能給這么多贍養費。
姜大爺:少給點錢沒事,我自己有十幾萬的積蓄,我就是特別想回家。
新京報:想家時怎么辦?
姜大爺:別人夜里都睡覺了,我睡不著,想家,就起來抽煙。我現在就是抽煙時,心里能好受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