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母激憤棒殺逆子 情節特殊被判緩刑
據中新網重慶 (鄒金燕)含辛茹苦養大的兒子,曾因犯搶劫罪、盜竊罪等入獄十六年,出獄后變本加厲,在家酗酒后竟打罵70多歲的父母,甚至揚言把父母兄弟殺光,激憤的父母忍無可忍,聯手用木棒將逆子打死。近日,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故意殺人罪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對二人宣告緩刑。
陳某夫婦家住合川區草街鎮龍潭村,育有六個子女,一家人都是老實農民,靠務農和在附近煤場挖煤維持一家生計。1990年6月,陳某夫婦的兒子陳中被原合川縣人民法院以搶劫罪、流氓罪、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刑滿釋放后,四十多歲的陳中在家里橫行霸道,經常酗酒滋事,打罵父母,在當地影響極壞,父母情急之下將兒子打死。
合川區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12月15日晚,陳中酒醉后回家嫌父母煮飯晚了而辱罵二老,并將母親梁某按在地上撞擊地板,然后又多次持刀揚言要砍死父親陳某,被梁某和二嫂阻止。之后,老兩口為躲避酒醉后的陳中,去到鄰近居住的二兒子家中,陳中跟隨至二哥家繼續對父親實施毆打,將陳某的眉頭、嘴唇打破流血。
在家里親戚的勸說下,陳中才離開二哥家。氣憤的陳某叫上妻子準備回家教訓不孝子,哪知在返家途中陳中再次辱罵二老,并同二老廝打起來,梁某氣急,用木棒狠狠擊打陳中的大腿和頭部,經鄰居們的勸解后,暫時又得以平息。陳中回家后,躺在臥室繼續辱罵二老,還揚言待酒醒后殺死二人。兩位老人激憤之下,當場決定打死陳中以免遭到報復。隨即,七十多歲的兩位老人拿著木棒連續擊打陳中頭部、顳部等部位,致陳中當場死亡。
事發后,陳某的小兒子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陳某夫婦在現場等候公安民警處理,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其犯罪事實。兩名被告所在的村社村民聯名請愿,請求對二被告從輕處罰。
合川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夫婦共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陳某犯罪時已滿七十五周歲,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且有自首情節,該院綜合二被告人的量刑情節依法對二被告人予以減輕處罰。同時考慮二被告人確有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依法可對其宣告緩刑。據此,合川區人民法院判處陳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梁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