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犬咬死路人被實施安樂死 警方稱可當場處死
憶事發
烈犬絆人后攻擊老何
對老何被狗咬的過程,王先生一開始不愿意詳談,只是說“我們都是輸家”。
情緒緩和之后,他才回憶稱:當天下午,他和老何到59號別墅作客,保姆買完菜回來,給兩只狗喂完飯,帶出去遛狗。
遛狗期間,保姆也在場。來福和巴頓在石梯上嬉戲,行進中的老何不小心腳被烈犬踢絆了一下,“可能這刺激了狗兒,兩只大狗朝老何撲了過去。”王先生抓住一只狗的頸圈,另一只狗仍然在咬老何,他一拳向咬老何的狗打去,狗返身咬他,王抽出皮帶打狗,皮帶都打斷了,狗仍不聽招呼。這時,被抓住頸圈的狗掙脫了,兩只狗均向老何撲去。他急忙找來鐵鍬,用力掄到石梯上,狗聽到金屬撞擊聲才停下撕咬。
撕咬過程中,保姆到哪里去了,為何沒能援手?王先生沒有過多回答。
談善后
昨日雙方已進行首次協商
事發后,別墅業主張曦從國外打來電話,希望妥善、理性處理好老何身后事,并表示已經委托一個全權代表先行處理此事。
王稱,昨日下午,雙方已坐下來協商解決辦法。他告訴重慶晚報記者,前日下午,老何的兒子連夜從日本趕回來。大家都認為是偶發事件,都希望理性解決。
王先生透露,昨日下午,別墅業主方代表和何偉的兒子等人進行了第一次正式協商,暫時未就賠償達成一致,但是均同意以理智、冷靜、低調的方式處理善后。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 夏祥洲 記者 楊帆 見習記者 景濤 攝影報道
59號別墅當事各方
這次59號別墅烈犬咬死人事件中,牽涉的各方包括:業主張曦,犬主于俊世,邀請客人來別墅的管家周先生,烈犬實際飼養人保姆,受邀作客的王先生及隨行的何偉。
別墅業主張曦
原為別墅開發商之一,歷經多次股權交割,現已退出開發商團隊。
管家周先生
按照傷者王先生的說法,周曾是他的司機,后受雇張曦管理別墅。
犬主于俊世
在59號別墅居住了3年多,去年1月烈犬咬傷釣魚者后,于俊世搬離別墅。
保姆
她稱,她是今年6月開始受雇于周先生,并負責飼養這兩只后來咬死人的烈犬。
死者妻子得知噩耗昏厥
兒子回國協商善后賠償
昨日上午,重慶晚報記者在渝北區殯儀館看到,死者何偉的親友正在搭建靈堂。
昨日下午,何偉的兒子何海洋陪著母親來到殯儀館,體弱多病的何偉妻子當即暈厥,被送到醫院救治。
家人介紹,何偉曾在長安廠上班,從廠里出來后,為現在的老板開車已10多年了。
“何偉是我們這個大家族中,最有大局觀、人緣最好的,也最受親友們待見。”何偉的侄兒羅先生稱,“他平時談吐風趣,性格豁達,不喜與人爭斗。”
“目前喪事的費用,是老何的老板墊付的。我們希望肇事犬只的主人來看看老何,也算道個別!”何偉的家人表示,他們不想因為此事斷了各方的友情,但是別墅業主、犬主方只是安排代理人來,總感覺有些不夠尊重。
當事各方承擔何種責任?
重慶坤源律師事務所錢宇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條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此次事件中,若管家或保姆屬于動物的實際管理人,且飼養動物是其工作的一部分,他們在飼養動物的工作中獲得了利益,即是動物利益的受益人,要承擔責任,而房主張先生雖是業主,他并非動物的保有人,是不承擔責任的。
同時在司法實踐中,考慮到管家或保姆賠償能力有限,兼顧到受害人的利益公平,再加之推理,動物所有權人于先生,飼養的貴重犬只若用于交易、比賽、出租等可能獲益,因此其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遇到犬只攻擊
怎么辦
小型犬只攻擊
可發聲恐嚇
針對烈犬咬死人事件,市小動物保護協會陳明才提醒市民:一些限養狗類,不要養在人口密集小區,盡可能關在家里。春夏兩季是狗發情高發期,特別是公狗,性情會變得暴躁,出門遛狗時一定要套上牽引繩,避免走到人群密集區域。行人看見犬只,應盡量避免近距離接觸。
陳會長提醒,犬只咬人一般喜歡咬手、腳、腹等部位,若遇狗襲擊,應盡快逃離,或盡快找器物與狗隔離,并背對狗。如遇小型犬只近距離攻擊,可以大聲兇猛吼叫嚇退它,或在路邊尋找棍棒、磚頭等自救。
大型烈犬攻擊
勿直視狗眼
陳會長強調,大型犬只尤其是斗犬性情兇猛,咬力驚人,見血后特別亢奮,被攻擊者若沒有防御武器,很難斗贏,最好辦法是逃跑并大聲呼救。
如果無法躲逃,有何應急辦法?陳會長稱,對于狗來說,人的體型相對龐大,若直視狗的眼睛,它會覺得是一種威脅。因此,遇到斗犬攻擊時,不能和它對視,在示弱的同時,佯裝被“擊敗”不失為一種應急之策,待其停止攻擊后,再設法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