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男子猥褻繼女637次 被判刑2022年
中國新聞網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東一名少女長期遭繼父猥褻,總計637次,臺東地方法院判處繼父有期徒刑2022年,應執行13年。少女警訊時擔心繼父被關,弟妹無人撫養,不愿提告,不過警方依規定移送偵辦。
判決書指,少女從1997年2歲時隨同母親和繼父同住,她于2004年間就讀小學2年級時,繼父分別在少女的房間、浴室、繼父房間和曬衣場等地猥褻少女。
判決書表示,被害少女遭猥褻的時間從小學2年級至初中2年級,1星期有4天猥褻,每天猥褻2次,總計猥褻637次;不過,繼父辯稱只有在客廳、女兒房間、浴室、廚房、曬衣場等5次,法官不予采信。
判決書指,少女警詢時說,曾經告訴母親,小學 2年級開始被繼父猥褻,“媽媽就很生氣和爸爸吵架”。母親也證實,曾當面警告同居人“現在小朋友都直接告訴老師,將來若怎樣,我也救不了你”。
少女在警詢時也表示,不要對繼父提出告訴,因為繼父是家中經濟來源,“爸爸被關,弟弟和妹妹怎么辦?”因此法院審理時,少女一度拒絕作證,只有低頭哭泣,顯見長期承受壓力。
法官認為,少女長期受到繼父猥褻屬實,未滿14歲前,合計猥褻617次,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4個月,合計判處2005年零8個月;滿14歲以后,20次,每次判處10 個月,合計16年零8個月。總計637次、判處2022年零4個月,應執行13年,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