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將房產贈護工 眾親屬展開遺產爭奪戰
四川新聞網訊 73歲的雷汝吉大爺與48歲的肖久華本不認識,去年肖大姐經人介紹成為癌癥患者雷大爺的護工后,兩人一見如故。1年多的照料,讓雷汝吉作出贈房給肖久華的決定。不過,在上個月雷大爺病故之后,肖大姐卻稱她被老人的眾多親屬掃地出門了。
結緣:雇主護工變“父女”
“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昨日,肖久華說起這件事情淚水打轉。去年8月20日,雷汝吉因病住院,肖久華成為他的護工,以每天75元的價格照顧了一個多月。出院不到半個月,雷大爺再次因病入院,又雇傭了肖久華。“他就說如果不是我的精心護理,可能已經去世了。”肖久華說,當時雷汝吉為了表示感謝,還特地提了十多斤香腸去她家,“他那么大年紀了還特地跑一趟,我覺得非常感動。”自那之后,肖久華和雷汝吉的關系更近了。今年年初開始,不論是雷大爺住院還是在家療養,都是肖久華照顧,她還負責照顧雷汝吉殘疾養子雷光的日常起居。
肖久華稱,自從自己把雷大爺當做是父親在照顧之后,就再也沒有收過工錢,她和雷汝吉父子都是依靠雷大爺每月1800元的退休工資生活。
協議:身后贈房表感謝
肖大姐說,自己的行為讓雷大爺非常感動,去年就曾表示會在去世后將自己那套自建房予以饋贈。今年5月,生病中的雷汝吉再次舊事重提,并提出要正式立遺囑。“他家的那些親戚都很兇,我還是有所顧忌。”肖久華稱,就贈房一事,她曾專門咨詢過雷家親屬的意見,當時雷光的舅母劉女士表示自家孩子都已有了房產,不會與她相爭,“她說不會找我麻煩,如果照顧得好,反而還會感謝我。”
于是,雙方于5月11日簽署了一份《遺贈扶養協議》,其中寫到遺贈人雷汝吉與去世妻子自建于郫縣郫筒鎮和平街的一樓一底房屋,在遺贈人去世后,將上述房屋屬于他的部分由受贈人肖久華繼承。同時,養子雷光也在上面寫到“我愿意要雷大姐管”的話語,并且獲得數名他人的簽名旁證。
不過,遺囑稱,肖久華要得到這部分房產,必須在雷汝吉在世期間負責其起居、疾病護理,去世后還需承擔喪葬事宜。
房產爭奪戰
懷疑:協議有真實性嗎?
上個月25日,雷汝吉老人因病去世。在處理完他的身后事之后,肖大姐迎來一場“遺產爭奪大戰”。“我喊那些親戚來參加葬禮,沒想到他們把老人得到的一些補償給搶走了。”她說,現在劉女士等人還不準她獲得雷汝吉留給她的房屋遺產。
昨日,記者特地就此事與劉女士取得了聯系。“事實根本不是她說的那樣!”劉女士氣憤地說,當初并非大家不去探望雷汝吉,而是到醫院后被肖久華給罵了回去。她說,親戚們都認為當初肖久華照顧雷汝吉就是沖著錢而去,而非心甘情愿,至于那份簽署的協議,一家人也懷疑其真實性,“雷汝吉耳朵不好,當時又重病在身,是不是清醒的都不知道。”
擔憂:老人的殘疾養子咋生活?
除此之外,雷家親戚不愿給房還有另一擔憂:身有殘疾的雷光。“萬一肖久華拿到房子之后把他趕出門,他咋生活?我們肯定要為他留個保障。”劉女士說,房子在的話,雷光好歹還有一個棲身之處,親戚們也會盡力照顧。
律師說法:若協議真實應受保護 接受或放棄應2個月內定
在親友的干涉下,肖久華是否能夠繼承雷汝吉留給她的房產呢?四川德智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睿表示,如果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識表示真實,且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那么這份遺贈撫養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因此,肖久華可以憑借此協議要求獲得雷汝吉有權處分的那部分房屋饋贈。不過,依照相關規定,肖久華應當在受遺贈后2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