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個小區業主送物業“不作為獎”(圖)
核心提示:西安電視塔華城萬象小區業主不滿小區冬季供暖方式(每月每平方米6.6元,每天僅供熱13個小時),送給物業公司“不作為獎”錦旗。物業公司稱自己也有難處,不可能賠本降低價格、延長時間給業主供暖。
華城萬象小區業主給物業公司送的“不作為獎”錦旗。 網友“幽蘭紫韻”供圖
冬季供暖馬上就要開始了,可最近電視塔華城萬象小區業主的心里卻很涼。每天供熱13個小時,但每月每平方米的取暖費卻為6.6元。業主普遍認為供暖費過高,大家一氣之下給物業頒發了“不作為獎”錦旗,物業公司則表示,他們也有說不出的苦衷。
網帖爆料
業主給物業頒發“不作為獎”
昨日上午11時,有網友在微博上發帖說:“電視塔華城萬象小區,冬季供暖費每月每平方米6.6元,每天僅供熱13個小時,物業表示非供暖時間內如業主覺得過冷,開空調自行保持恒溫。”微博上還附有照片,上面是業主給華誠物業公司頒發的“不作為獎”錦旗。
下午2時許,記者來到位于電視塔南側的華城萬象小區,一提到供暖問題,不少業主紛紛向記者倒苦水。業主劉女士說,小區今年是第一年供暖,本來說是市政供暖,后來改為小區自己燒鍋爐:“政府供暖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能超過5.8元,而我們小區收6.6元,還有供暖時段,每天13個小時,太不合理了。”劉女士說。
“雖說物價局對自助供暖沒有限定價格和時間,但是物業應該提前和業主協商交流,雙方達成一致再制定取暖費標準,我天天在家帶小孩,卻從沒見過物業的人來調查過業主意見。”張阿姨說。
說到給物業公司送“不作為獎”錦旗,業主周先生說,業主們很無奈,找過物業公司很多次,但解決不了問題,這么做也是沒轍了:“我覺得物業公司應該是替廣大業主著想,為業主服務的,但現在事實完全相反,非但不替業主與開發商溝通,反而給我們添堵。”
業主不滿
小區供暖時間短且費用高
作為和華城萬象同一投資商與承建單位,同一品牌的華城國際,兩個小區在供暖問題上處境很相似。在距離華城萬象不遠的華城國際小區,一位抱小孩的張女士告訴記者,小區今年冬天供暖的政策和去年一樣,每月每平方米6.6元,每天供暖12個小時。家里90多平方米的房子,去年冬天的取暖費交了2600多元,比市政集中供暖標準貴了500多元。
“去年冬天我們小區的業主就為供暖的問題和物業鬧得很不好,一開始物業定的是每平方米7.5元,供暖14個小時,后來業主意見大,物業將定價降到每平方米6.6元,供暖12個小時,但按照供暖時間算,反倒比每平方米7.5元的標準更貴了。”張女士說,因為小區是自助供暖,價格貴一些倒算了,業主還可以理解,但是供暖時間太短,讓像她這樣,家里有老人和孩子的家庭吃不消。
“白天供暖時溫度也不高,到了晚上停暖,家里就更冷了,老人和孩子受不了,經常還要開空調取暖,我們大人倒罷了,可老人孩子真是遭罪。”張女士說,她因為對物業不滿,暖氣費還沒交,不過即使物業公司不調整政策,考慮到老人孩子,最后還是會迫于無奈交費。
物業公司
供暖價格經成本核算而定
隨后,記者來到華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華城萬象和華城國際實際為一個物業公司),客服部的一位羅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是自備鍋爐取暖,燒的天然氣,成本本來就比較高,供暖價格也是經過反復的成本核算才制定的。
“12個小時或13個小時的供暖時間,也只是說得最低供暖時長,物業會根據具體天氣情況,節假日延長供暖時間。”她說,物業公司也有難處,不可能自己賠本降低價格、延長時間給業主供暖。現在,物業公司已將小區取暖收費標準送到物價局進行審批,估計這兩天就能下來。
特別提示
自主供暖 價格需與業主協商
根據2010年《西安市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供熱價格協商備案工作的通知》,對于實施自備鍋爐供暖和二次轉供熱的小區,供熱單位需根據上年度供熱成本運行費用情況,提出本年度供熱價格初步方案,與用熱人協商一致后,按照區域劃分,到市或區、縣物價局辦理備案審核手續,經公示后執行。
供熱價格方案作為協商的主要內容,供熱單位需將本居民小區及供熱的基本情況(小區面積、業主戶數、入住率、熱交換站或鍋爐運行情況、供熱能力等)、上年度總用熱量和熱費收支情況,成本測算情況(主要成本費用構成及變化情況)、原來供熱價格、擬定供熱價格、每天供熱時間、每天供熱時段、收費方式等向小區居民說明,廣泛聽取用熱人意見,與用戶進行充分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