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開奔馳撞死2人續 家屬稱兒子不是富二代
11月27日晚11時許,西安東大街西口鐘樓轉盤處發生一起車禍。醉駕司機楊某開著一輛套牌奔馳轎車逆行,導致1名的哥和1名乘客死亡,另有3名乘客受傷。目前,碑林區檢察院已提前介入此案。
經本報報道后,讀者和網友對楊某背景眾說紛紜,不少人說他是“富二代”。昨日,記者聯系到自稱是楊某父親和舅舅(張先生)的兩名男子,他們稱楊某不是“富二代”。
昨日,經記者了解,神木縣一位民企老板的兒子表示,神木的“富二代”自有一個圈子,楊某“不是我們圈子里的人。”有發動“人肉搜索”的網友稱,已獲取楊某個人身份信息。同時,也有消息稱楊某并非富二代,“奔馳是貸款買的。”
“西安人都說神木人有錢,我們卻是窮人。”楊父說:“神木工資高,我開車一個月掙6000,一年7萬2,再沒有別的收入。”他說,妻子的病要去呼和浩特買藥,一年藥費就2萬元。他家在神木縣城沒房產,租住在別人家。
楊父說,因“不愛念書,念不下去”,他(楊某)初二還沒上完,就輟學進入社會。“從小我就管不住他,他貸款買了奔馳我也不知道。”
張先生說,楊某100多萬奔馳的首付款是他從同學、朋友處借來的。這部車買來不過一年時間,現在每個月要還2萬多元的貸款。
談起楊某的職業,楊父說:“他就跟著人家,看能不能介紹點生意,賺點中介費。”
平時,楊某和妻子、剛滿一歲的小孩住在神木縣。楊父說,他后來知道,事發前兩天,楊某駕車來西安玩,11月27日本來準備回去,但遇上全省大霧,就又多待了一天。對肇事車上4名女子,楊父說:“我不認識,她們不是神木人。”
與肇事司機同車的4名女子,警方仍沒找到。
法學專家
奔馳司機涉嫌哪種罪
記者昨日從碑林區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啟動提前介入偵查預案,向偵查機關了解案情,引導搜集固定相關證據,督促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
昨日,西北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雁塔區檢察院副檢察長舒洪水介紹說,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屬于醉酒駕駛。醉駕行為面臨刑事處罰時,可能涉及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個罪名。
“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至少造成重傷一人以上或者造成公共財產、他人財產直接損失等構成該罪。危險駕駛罪不以發生嚴重危害后果為前提,只要有醉駕行為就構成該罪。危險駕駛罪刑罰較輕,量刑只有拘役并處罰金。”
舒洪水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處罰最高為死刑。(本報記者宋飛鴻 武敦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