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城老板騙貸逃亡國外14年 患癌回國自首判14年
騙貸逃亡國外14年 患癌回國自首
昔日北京一娛樂城老板,騙銀行550萬逃到東南亞;被法院以詐騙罪判14年
據新京報 1995年,北京知名娛樂城老板李連生欠下巨債逃亡柬埔寨,兩年前因罹患膀胱癌投案自首。
昨日上午,李連生因詐騙銀行550萬被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
虛報資產騙貸款
李連生自述,1952年出生,1980年下海開服裝廠,1990年在東三環開臺球城,后來改名為朝陽區貝龍娛樂城。
當時的李連生年收入百余萬,名下有一輛價值70萬的奔馳汽車。
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5月至12月,李連生在該娛樂城注冊資本只有130萬元的情況下,采取使用虛假的負債表、驗資證明、重復抵押等手段,先后騙取宣武區前門城市信用合作社、海淀區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營業部貸款550萬元。
對此李連生都予以承認,稱自己當時純粹是想把生意做大,因此才冒險向銀行借了貸款。為能夠貸到錢,他指使會計修改公司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將名下不足200萬的資產夸大到800萬。
“死也要死在國內”
證據顯示,銀行收不到還款,曾派人去找李連生,后者寫了還款計劃,但等再去娛樂城找時已經人去樓空。
1995年10月,李連生乘坐飛機前往東南亞。2009年5月7日主動聯系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同年5月14日被遣返回國。李連生稱,當時查出了膀胱癌,柬埔寨當地醫生說只能活20多天,“中國人嘛,不想死在國外,死也要死在國內”,他說。
法院認為,李連生構成詐騙罪,鑒于自首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4年。公訴人楊洋稱,此前訊問時,李連生“臉色發青,使用尿袋”,因此不具備收押條件才被取保候審。將來服刑時也可能面臨同樣的困難,一般的做法是判刑,之后監外執行、保外就醫。 (記者 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