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條水渠15年淹死400人 家屬撈尸須交錢
中國廣播網訊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河南洛寧縣有一條45公里長的水渠,15年來,吞噬400多人的生命,僅今年就有10人喪命該渠。為什么這樣一條水渠會頻頻吞噬人的生命?15年過去,悲劇年年上演,為何不能有所治理?
一年吞噬10人的水渠
近日,河南省洛寧縣馬店鄉小街村村民常群玲干完農活回家,失足墜入路邊的洛北渠,丈夫趕緊下渠施救,不幸雙雙斃命。當地村民稱,今年以來,已有10人在渠中淹死。
小街村村民田鐵棒:這幾年來,淹死的大概有200到300多人,事故發生非常多,有的地方設有護欄,有的地方沒有護欄,落水的人下去以后,有的人打撈不及時,有的人尸體都找不到,原因就是沒有防護措施。
當地村民介紹,長達40公里的洛北大渠,除了縣城一小段5公里左右設有護欄,其他地方都沒有任何防護措施,也沒有配備任何救生設備,這些可能是造成事故頻發、救而無功的主要原因。洛北渠到底屬哪家單位所有,誰應對此負有監管權呢?記者撥通了洛寧縣馬店鄉鄉長張春武的電話:
張春武:我剛剛到任十幾天,情況不太清楚,這是新華公司的工作,我們不好辦。
出事竟是在所難免?
據村民介紹,洛寧縣人大代表每年都在縣人大會上提出安裝防護欄的建議,但遲遲得不到解決。人大代表的提議都不起作用,村民不知他們還能到哪去反映。記者又撥通了洛寧縣安監局局長白遲偉的電話:
白遲偉:老百姓安全意識太淡薄。
記者:那這個渠兩邊有沒有加防護啊?
白遲偉:你就是設一根護欄又怎么樣?新華公司在這一塊每年都是做大量投資,那也是分階段,有步驟的去做。
記者:但我們了解的情況是,在他們每年都在做的情況下,還是不斷有人在淹死。
白遲偉:這么長一條渠道,出現這種事故,也是在所難免的。
洛寧縣安監局把事故頻發的原因歸結為:老百姓安全意識淡漠、以及渠長出現事故在所難免,絲毫不談監管局的監管責任。
根據村民提供的線索,采訪指向了一家名為“新華水電實業”的公司。記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11月,洛寧縣政府就已將洛北渠所有股權全部轉給洛寧新華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洛寧洛北大渠上的3所水電站都屬于一個名叫“新華水電實業”的水電公司。記者撥通了新華水電實業公司辦公主任李保國的電話:
李保國:不是我們管理的,是水利局管理,我們委托他們管理,要說應該是管理方的責任。這渠幾十年一直都是這樣運行,四十五公里渠道都加上護欄,那得多少錢!
沿著洛北渠走出縣城渠兩側就沒有了防護措施,而離渠最近的民房僅相隔3米左右。
對生命的冷漠
洛寧縣馬店鄉小街村一名村干部介紹,村委與新華公司多次交涉,要求設置防護措施,但均未能達成協議。甚至,在打撈尸體時,新華公司都不愿配合。東關村一位受害家屬說,事發當天,當他們要求新華公司停水救人時,新華水電公司卻讓受害家屬出錢彌補因停水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者與公司領導打招呼,否則不能停水。
記者調查發現,作為理當“誰使用,誰負責”的新華公司,之所以始終沒有采取任何有效的補救措施,這與當地政府漠然視之的態度有很大關系。記者隨后撥通了洛寧縣水利局局長李英民的電話:
李英民:我在外地出差呢,這個事情不清楚。
一條水渠數年間無情地奪取了數百條人命。在采訪中,記者也同樣遭遇到來自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冷漠。面對一條條被吞噬的生命,相關部門和單位再三推諉責任。如果不能把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這樣的悲劇,恐怕還會循環上演。
一條水渠與人的生命,其中輕重每個人都掂量得出來。但是當面對實際問題的時候,卻好像難以取舍。生命本來就很脆弱,我們再不能讓寶貴生命與一己利益的天平失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