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為泄私憤捏造協警敲詐外地游客信息被拘
2011年12月27日,紅網百姓呼聲欄目一篇題為《韶山交警與當地飯店老板狼狽為奸,黑旅客錢財》的帖子引起了網絡諸多爭議。而經過韶山市公安局調查后,卻發現發帖人毛某是利用網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近日,毛某已被行政拘留。
據了解,該帖子作者“草民怕官”稱,其一家人到韶山旅游期間,受到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協警龐某以交通違法罰款為由,迫使其到景區某飯店就餐,從而高價收取飯菜費用的不公正待遇。帖子發出后,不少網友隨后跟帖,希望有關部門徹查。
韶山市公安局在看到此投訴后展開了調查,發現投訴與事實出入較大。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月4日,韶山市公安局三次在帖子后面跟帖,表示已經展開調查,并呼吁“草民怕官”網友與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聯系,但“草民怕官”網友卻突然消失,網絡上也不見其蹤影。
經過韶山市公安局的調查,認為此投訴很有可能是“草民怕官”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聲譽,并逐漸將違法嫌疑人鎖定為韶山市本地居民毛某。1月5日,韶山市公安局民警依法將毛某從家中傳喚到韶山沖派出所接受調查。毛某承認了與協警龐某在韶山毛澤東遺物館從事保安工作期間曾經發生矛盾,毛某為泄私憤,捏造交警大隊協警龐某敲詐外地游客的虛假信息,企圖達到龐某被開除的目的。1月6日下午5點55分,韶山市公安局隨后跟帖發表情況通報。(瀟湘晨報 任文婧 莫虎)
韶山交警與當地飯店老板狼狽為奸,黑旅客錢財
[網帖原文](部分)
草民怕官 發表于 2011-12-27 20:00:15
12月21日,我隨我家人一起去韶山旅游,到了銅像廣場后因不熟悉,把車停在韶山學校下面的轉盤處,被交警攔下并扣留駕駛證,交警并未出示任何處罰文書,并說要扣三分罰款300,我與其交涉了大概15分鐘,對方突然說如果我愿意去他家的飯店吃飯,證可以退給我,罰款也可以適當減少。大概12點的時候他來接了我們去他家吃飯,店名叫鄒春培飯店。我們三個人點了4個菜:一個火焙魚一個野山菇炒肉一個白菜苔一個海帶排骨湯。吃完結賬時我懵了,賬單上寫著462元。我媽當時要打電話投訴,那個老板卻把那個交警叫過來了,交警同志卻說沒辦法就是這個價,如果要投訴也可以,證吊銷,罰款300元自己去算,無奈之下我只好乖乖的掏錢付賬了,最后他還是把證還給我了。
這是那位龐警官的電話號碼,請有關部門嚴查:1507324××××(本報特隱去),他的警號我忘了。
[警方回復](部分)
“草民怕官”網友:
對于你的網上投訴,我局高度重視,成立了局紀檢、督察組織的調查組,對您所反映的情況,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調查,根據您在網上的投訴和留下的電話號碼,我們找到了當事人龐可(景區交警中隊協警),經查證協警龐可當天并不當班,沒有與您進行聯系的可能,為了還受害人一個公道,同時也本著不冤枉一個好人的原則,請“草民怕官”網友與我局及時進行聯系,提供有價值線索,以便更進一步查清事實真相。
聯系電話:0731-55682427
聯系郵箱:441736708@qq.com
韶山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草民怕官”網友:
您于2011年12月27日在紅網“百姓呼聲”欄目發表的名為《韶山交警與當地飯店老板狼狽為奸,黑旅客錢財》的帖子引起了各級領導重視,韶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親自過問,并作了重要批示;我局黨委專門召開會議,成立以紀委書記文海斌為組長的調查組,開展了一系列的調查取證工作,具體情況如下:鄒春培飯店坐落在韶山景區韶山遺物館對面,與之相隔一條馬路,飯店承包人為鄒四清。2011年12月30日,飯店承包人鄒四清主動到韶山沖派出所反映:鄒春培飯店之前因違規經營被相關部門查封,直到12月25日才重新開業,鄒四清對您于12月21日在鄒春培飯店進行消費一事一概予以否認。
聯系人:韶山市公安局紀委書記文海斌
聯系電話:13170426999
韶山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