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村主任涉黑判決書172頁 曾有私人武裝
大眾網訊 2月10日,記者從莒南縣公安局“冬季嚴打行動第二次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由該局主辦的一起村主任涉黑案件已于近日一審宣判。曾任村主任的首犯王文光,被判決執行有期徒刑13年。
長達172頁的判決書,羅列了該犯罪團伙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搶劫、窩藏等6項罪名。首犯王文光,男,31歲,曾任莒南縣汀水鎮王家溝村村委主任、汀水鎮第16屆人大代表,被判決執行有期徒刑13年,其他28名成員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中因多項罪名判決刑期最長的達20年。
據該局新聞發言人介紹,自2005年以來,王文光以其“結拜把兄弟”為基礎,秘密糾集一批兩勞釋放人員、社會閑散人員,逐漸形成了擁有“私人武裝”的地下“黑社會”組織。該犯罪組織為牟取暴利,以打砸開路,大肆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通過收取保護費、放高利貸、插手競標、承攬工程、控制市場等手段,聚斂錢財,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莒南縣的汀水鎮、石蓮子鎮,河東區的湯頭鎮、葛溝鎮,沂南縣的楊坡鎮,莒縣的夏莊鎮等地,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2010年10月,莒南警方經過前期的線索摸排和縝密偵查,對王文光團伙骨干成員展開收網抓捕行動,并隨后展開數月艱苦攻堅,將其他團伙成員全部緝捕歸案,查清了王文光團伙的基本犯罪事實!巴跷墓鈱0浮苯洐z察院審查后提起公訴,29名犯罪嫌疑人分別以6項罪名被起訴,其中14人觸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2012年2月4日,經過半年多的法庭審理,莒南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做出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