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少女犯盜竊罪被禁入網吧
新民晚報訊 南京江寧區一少女因犯盜竊罪被判刑,并禁止進入網吧。為了更好地約束該少女的行為,江寧區司法局社會矯正中心,用衛星定位“千里眼”監控手機,幫助這位失足少女小李(化名)完成了南京首例行為“禁止令”。
監外執行“禁止令”
17歲的少女小李無業,經常和一些不良人員來往,出入網吧、溜冰場等娛樂場所。一次,她和同伴途經一家小賣部,趁老板不防備,把錢柜偷了出來。回家一看,錢柜里面裝著15000多元錢,兩個人感到害怕。小李同伴的男朋友就趕緊報警,把15000元錢送了回去。去年5月25日,小李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執行。
江寧區人民法院向小李發出“禁止令”:在判決生效后10個月內禁止進入網吧、溜冰場等場所,并由江寧區司法局社區矯正機構監督實施。
每小時掃描一次手機
為了控制小李的行蹤,社會矯正中心引入了衛星手機定位的高科技手段,實時監控小李的手機以監控行動軌跡。
矯正中心的蘇科長告訴記者,“被監管人還是使用自己的手機和號碼,但是她在我們的定位監控之下,每個小時我們就會對她的手機和號碼進行一次掃描。如果她進入了被禁止進入的地區,系統平臺地圖上就會有清楚的顯示。這時,我們的系統平臺將自動發出短信,警告她本人和監護人,同時通知矯正管理人員,之后會對她處罰。”
會不會“人機分離”?
被監管人如果不把手機放在身上從而脫離監管呢?這點蘇科長表示,矯正中心每兩天,都會用抽查的方式打電話給被監管人。一旦發現被監管人“人機分離”,不僅會馬上通知她的監護人,而且會對她采取更嚴厲的處罰,如果多次被發現人機分離,那么矯正中心會直接向法院申請收監執行。
據蘇科長透露,去年有一天晚上,對小李的手機掃描定位突然失敗,管理平臺就自動發信息給小李和她的監護人。第二天一早,小李主動打電話給社區矯正中心,說明昨晚手機沒電了,所以才導致掃描定位失敗。后社區矯正中心又聯系監護人、小李的媽媽,她證實女兒晚上確實在家沒有出去過,這樣誤會就被化解了。今年3月底,小李在衛星定位的監管下,順利完成了為期10個月的“禁止令”。
心理上更容易接受
記者通過矯正中心心理咨詢師了解到,對小李使用這種高科技手段,主要考慮到她是未成年人,雖然知道自己做了錯事要接受懲罰,但如果有人天天在身邊監督,她會產生逆反心理。而手機定位,小李依舊使用的是自己的手機和號碼,保護了被監管人的隱私,讓她的內心更容易接受被監管的現實。
記者了解到,在這10個月中,小李幾乎都在家閉門思過。“禁止令”結束之后,小李開心地表示,雖然“禁止令”解除了,但緩刑考驗期還沒結束,她依然還是每天呆在家里,沒有和從前一樣到處亂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