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批周立波 別語不驚人死不休(圖)
昨天的《人民日報》第6版發表了組評《公眾人物如何用好話語權》。其中明確表示:“近期以來,在電視節目里、博客微博中,一些公眾人物‘語不驚人死不休’,或‘曝光’他人私下言論,以他人的‘陰暗’反襯自己的高大;甚至‘脫下西裝’,與網友爆粗對罵……
《人民日報》第6版發表了組評《公眾人物如何用好話語權》。
現代快報12月10日報道 微博受人追捧,三言兩語就能說事的“隨意”應該是其一大魅力。但太過隨意,又讓微博像個潘多拉的魔盒,精彩借它放送,丑陋也經它蔓延。君不見,近來時有發生的網絡罵戰,已成為微博界的公憤。而那些兇相畢露的名人,他們那平復不了的火氣,又將這公憤推向極致。我們還要忍耐這種網絡罵戰多久?充斥著臟口的微博,又能有多久的生命力?
骯臟和陰暗必將被向善的人心拋棄,這是不變的公理。如果有一天,當臟口成為微博的主流,你也許就再無興趣問津它了吧!
臟口微博可以休矣!
《人民日報》
關注名人臟口微博
周立波前段時間在微博上與網友及眾多文化名人展開了一系列的罵戰,將之前時有發生的名人網絡罵戰推向高潮。一時間,名人微博罵戰引來全社會的關注。昨天,《人民日報》的社論版用一組社評對個別公眾人物“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行為進行了批評。
公眾人物該珍惜話語權
昨天的《人民日報》第6版發表了組評《公眾人物如何用好話語權》。其中明確表示:“近期以來,在電視節目里、博客微博中,一些公眾人物‘語不驚人死不休’,或‘曝光’他人私下言論,以他人的‘陰暗’反襯自己的高大;或以自己的社會聲望撐腰,蠻橫地給他人扣上異類的帽子;甚至‘脫下西裝’,與網友爆粗對罵……這些現象引起人們的思考:在信息高速傳播的新媒體時代,作為對他人施加影響的‘活躍分子’,公眾人物該如何珍惜自己的話語權,用好自己的話語權?”
針對《人民日報》的社評,有網友認為,這不得不讓人想到近來頻頻爆粗口的周立波等名人。“那些平時一本正經,寫微博就破口大罵的名人,如此不顧及社會責任感,是該受到譴責。”
不講公德的調侃不是調侃
在這組社評中,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范以錦指出:“如果全然不顧他人的感受、不管公眾輿論、不講公共道德,用污辱性的語言去對著一個人、對著一個群體、對著一個單位,這還稱得上‘調侃’嗎?本是一個嚴肅的話題,卻以“調侃”為名“排泄”穢物,公眾還能忍受嗎?在網絡時代,網絡輿論比傳統傳播手段放得開,但也并非可以為所欲為。我們喜歡網絡的寬松環境,作為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要身體力行維護好這種良好環境,而不是將其惡化。這里不排除某些公眾人物,原有的資源用完了,底氣沒有了,不甘寂寞,卻又不愿花真功夫積聚力量。于是,便想走偏門, 隔三差五地放出‘雷’語。或許,還真有人想利用公眾人物的話語權謀取一己之私。口出狂言多了,實際上已把自己推向了低俗炒作之路。”
延伸閱讀
周立波不管不顧
“誰罵我我就罵他”
周立波近日在網上有關“網絡是公廁”的言論引起了軒然大波,包括方舟子在內的諸多網友和他展開了口水戰。前天,周立波現身杭州的一個發布會,說起近日罵人風波,他表現得相當直率:“有人也勸我,你是名人,別跟他們一般見識,就不能忍忍嗎,但是名人難道不是人嗎?誰敢罵我我就罵他,誰敢揍我我就揍他……我又不是人民幣,不可能做到人人喜歡!”
評論:“高端”人士,請您別“亂”語!
近期以來,在電視節目里、博客微博中,一些公眾人物“語不驚人死不休”,或“曝光”他人私下言論,以他人的“陰暗”反襯自己的高大;或以自己的社會聲望撐腰,蠻橫地給他人扣上異類的帽子;甚至“脫下西裝”,與網友爆粗對罵……這些現象引起人們的思考:在信息高速傳播的新媒體時代,作為對他人施加影響的“活躍分子”,公眾人物該如何珍惜自己的話語權,用好自己的話語權?
言論空間的拓展,是社會進步的重要體現。公眾人物得益于這種進步,更應自覺成為公共話語平臺公序良俗的倡導者和維護者。一方面,知名度越高、影響力越大,其言論也越容易被人關注和苛責,甚至被斷章取義、誤解歪曲,對此應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和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名人被崇奉所誘惑”,容易“漸以為一切無不勝人,無所不談”,魯迅先生當年對“名人名言”的譏誚針砭,亦可為今日公眾人物鏡鑒。
“高端”人士,請您別“亂”語!
范以錦
“高端”公眾人物與“低端”公眾人物迥然不同,他們有較深厚的公眾基礎,有民眾的信任和期待,其一言一行傳播快,社會影響也大,理應成為公眾道德的標桿。
公眾人物,顧名思義就是能凝聚公眾注意力的人物。如果按基礎素質來分的話,可分為高低端兩大類。一類是本身素養比較低,但通過低俗炒作博取了公眾的眼球一舉成名,使自己迅速進入公眾的視野,可稱為“低端”公眾人物。另一類是身居特殊崗位,或在某個領域頗有成就而備受公眾關注,可稱為“高端”公眾人物。
“低端”公眾人物,根底淺,雖不乏起哄圍觀者,但無崇拜者,在公眾心目中無非是過眼云煙。圍觀圖一時痛快,逐漸會對無聊之舉產生視覺疲勞,日后也不會留下多少記憶。比如“鳳姐”,其找配偶開出的條件令人咋舌,這種與其自身條件強烈反差的“雷”人之舉引起公眾的好奇,并被網絡迅速傳播,成了火爆的女“明星”。“鳳姐”自稱只是“混口飯吃”,這是她個人的生活方式。多元的社會人們各自有不同的價值觀是可以理解的,而且“鳳姐”開口閉口講的都是生活瑣事,沒有多大的破壞作用,社會還能承受。如果她屬于心理學家說的“病態型自戀人格”,則可以通過慰撫幫其走出誤區。因此,對其個人無須過多指責,需要抨擊的是不顧社會責任而介入事件進行推波助瀾的媒體。
“高端”公眾人物與“低端”公眾人物迥然不同,他們有較深厚的公眾基礎,有民眾的信任和期待,其一言一行傳播快,社會影響也大,理應成為公眾道德的標桿。要是他們拋棄了道德的底線,觸動了公眾的敏感神經,往往會引發強烈的輿論反彈,而且有些人的“雷”人話語決非瑣碎事,涉及大是大非問題,勢必陷入“口誅筆伐”的漩渦中。
“高端”公眾人物包括三大類。一是具有官方背景的人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政府官員。當然并非所有政府官員都是公眾人物,這里指的是經常出頭露面,為民眾所熟識的官員,或在某一熱點事件中凸現在公眾面前的官員。二是學者,他們知識豐厚,在學術領域頗有造詣,弟子滿門,名聲遠播。三是分布在各行各業被公眾認可的有特殊技藝的人才或冒尖人物,如知名藝人、企業家等。
這三類人中,第一類人物由于其身份特殊,人們往往視其言行為職務行為,將其言行中體現出來的職業精神、職業道德與其所在單位的風氣聯系起來思考,甚至與黨和政府的形象聯系在一起。他們一旦出現反常的言行,不僅有損自己和所在單位的形象,還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第二類,為人師表的學者應該有嚴謹的思維方式,良好的學風和人品,肆無忌憚的“亂”語,會在公眾心目中降低其學術水準。第三類人物,頭頂光環,但如果有恃無恐地大放厥詞,其原有的成就和桂冠也無法抵擋公眾輿論的“聲討”。第二類、第三類人物,如果“亂”語無疑會失去一批景仰者。然而,原本他們就是事業的成功者,因此不乏崇拜者,其言行舉止會潛移默化地影響著追隨者。也就是,弟子們在盲目崇拜中會效仿偶像,暈頭轉向跟著“師傅”狂熱鼓噪。衍生開去,非理性行為與日俱增,這將是社會的悲哀。在社會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突出,浮躁淺薄解決不了問題,社會需要更多的理智者。“亂”語不能成為社會的減壓器,“亂”語只能添亂。
有些公眾人物受到輿論批評時,會輕松地說一句“我只是調侃”。問題是,你的調侃是幽默還是惡心?不錯,生活須娛樂;娛樂有調侃;調侃要幽默。不幽默的調侃,不是乏味就可能是惡心。我曾經在微博上說過:“政治話題嚴肅點,生活話題輕松點,搞笑話題幽默點;嚴肅話題撞出思想火花,輕松話題積淀人生經驗,幽默話題舒筋活絡益壽延年。”筆者也喜歡幽默、喜歡調侃,但反對無原則的調侃。如果全然不顧他人的感受、不管公眾輿論、不講公共道德,用污辱性的語言去對著一個人、對著一個群體、對著一個單位,這還稱得上“調侃”嗎?本是一個嚴肅的話題,卻以“調侃”為名“排泄”穢物,公眾還能忍受嗎?在網絡時代,網絡輿論比傳統傳播手段放得開,但也并非可以為所欲為。我們喜歡網絡的寬松環境,作為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要身體力行維護好這種良好環境,而不是將其惡化。
這里不排除某些公眾人物,原有的資源用完了,底氣沒有了,不甘寂寞,卻又不愿花真功夫積聚力量。于是,便想走偏門, 隔三差五地放出“雷”語。或許,還真有人想利用公眾人物的話語權謀取一己之私。然而, “高端”人士的“亂”語與“低端”人士的低俗炒作之間,并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口出狂言多了,實際上已把自己推向了低俗炒作之路,“高端”公眾人物的身份也會衰敗。所以,我還是誠懇說一聲:“高端”人士,請別“亂”語!
公眾性決定公眾人物話語責任
尹 鴻
對于公眾人物,真實地表達意見是自己的權利,但因為你不是普通發言人,你身上的公眾性決定了公眾也不把你當作普通人。所以,公眾人物還需要用適合自己“公眾性”身份的方式表達意見。
隨著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的出現,特別是論壇、博客、微博等所謂自媒體的興起,人們表達個人意見的言論空間越來越大、言論時效越來越快,而新興媒體點對點的網狀傳播方式也使意見的聚集性越來越強。一條幾十個字的微博、一個短短的帖子,瞬間就能聚集起巨大的言論能量,在網絡虛擬社區和現實生活中形成軒然大波。
在這種網狀傳播和聚集的話語現象中,公眾人物的話語往往受到特別關注,不僅網站常常把他們的博客、微博加上“名人”、加上“V”的特殊標簽,而且喜歡將他們的言論置頂、置首頁、換上更引人注目的標題,各種媒介也熱衷于對這些公眾人物的言論進行多次傳播,共同推動其成為輿論熱點。
公眾人物包括兩類:一是政治公眾人物,主要指政府官員;二是社會公眾人物,包括文藝界、娛樂界、體育界“明星”;文學家、科學家、知名學者、知名人士。前者更多地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后者則主要涉及公眾興趣和日常生活。這些公眾人物或者因為其社會知名度(如明星)、或者因為其專業地位(如某領域著名專家),或者因為其所處的權威機構(例如某著名大學教授),或者因為其所處的社會地位(如某政府權力機構的主要官員),常常有可能被看作所謂“意見領袖”,成為信息傳播過程的中介、過濾或者放大環節。他們因其“公眾性”比普通人更容易受到關注,也更容易被傳播、被爭議。因此,由名人言論引起的網絡熱點、社會爭議常常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造成這種一石激起千層浪的輿論現象的原因大致有四:一是名人以言求名。發言者故作驚人之語,以簡單夸張極端的方式表達意見,嘩眾取寵、博得關注。在信息社會,名氣往往能夠換取利益。所以,一鳴驚人成為一種潛在的話語動機,這在名人言論中也不例外;二是名人出言不慎。發言者因一時一地一事激動沖動感動,未及斟酌,匆忙表達,結果言不達意或者造成歧義。通常大眾對公眾人物這種具有“權威”地位的人,理所當然會更敏感甚至挑剔,于是這些未經斟酌的言論常常引來板磚無數、積毀銷骨;三是名人被斷章取義。一些媒體為追求轟動效果,往往將名人言論掐頭去尾、張冠李戴,甚至用“標題黨”手法,放大歪曲原意,造成輿論熱點,而發言人自己在這種非理性言論漩渦中,往往身不由己、難以自拔;四是名人力排眾議。公眾人物,并不意味著必須迎合公眾,他作為專業人士或知識分子,不僅有表達思想情感的權利,也有移風易俗、針砭時弊的義務,即便因此而成為易卜生戲劇中所謂的“人民公敵”,也應該是公眾人物的一種話語責任。
這四種情況說明,新媒體環境給予了人們更平等的言論渠道,但并不等于所有人的言論都具有同樣的權利。初唐虞世南有一句詩,“居高聲自遠,非是藉秋風”,可以用來比喻所謂名人或者公眾人物話語權與普通百姓的不同。公眾人物之“名”,自然會使其言論被更多的人所關注、被更多的人二次三次多次傳播、使更多的人受到影響。因此,公眾之名,對于公眾人物來說,是一種權利同時也理應是一種責任。通常說,權利與義務往往對等。在話語權上同樣如此。
對于公眾人物來說,真實地表達意見是自己的權利,但因為你不是普通發言人,你身上的公眾性決定了公眾也不把你當作普通人。所以,公眾人物還需要用適合自己“公眾性”身份的方式表達意見,比如說你是教授,話語可能就必須要體現教授的教養而不同于村婦的隨意或憤青的偏激;你是明星,話語就更需要符合公共社會道德,不能輕視弱勢人群、邊緣文化 ;你是專家,話語就必須尊重科學規律,決不能信口開河。公眾性,決定了名人之言必須與身份吻合。名正言順也意味著名之正則言須順、言之不順則名之不正。名與言之間,如同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一樣應該一致。
言與名的一致,不僅體現在名人之言應該與自己的身份吻合,同時也要體現為名人應借自己的身份去自覺地主動地傳達真善美的知識、價值和情感。網絡言論,由于其參與性與匿名性特征,在給予言論自由空間的同時,往往也可能帶來某種低俗化傾向。搞怪、謾罵、圍攻、情色暴力擴散等現象確有發生,而公眾人物則往往需要在這樣的言論環境中起到“引領”作用,決不能同流合污或者入鄉隨俗。網絡世界的理性,需要全體網民理性意識的啟蒙和培育,但首先需要公眾人物成為網絡言論的理性榜樣。更理性的網絡言論才能產生更大的社會影響和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公眾人物對自己的話語權負責,既體現為尊重自己在公眾中的社會名聲,更體現在用自己的公眾名聲推動社會的文明和進步,即便有時這種啟蒙責任可能會冒著被公眾誤解、鄙視和拍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