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王何鴻燊再次轉讓賭牌公司10%股權給"四太"
12月31日消息,據港媒報道,何鴻燊于本周二(28日),悉數向梁安琪轉讓上市公司澳博旗下持有賭牌的全資附屬公司“澳博B類股份”,惟該批股份雖占10%股權,但每年僅得1澳門元股息,亦無權阻撓任何決議案。
賭王和四太梁安琪(資料圖)
網易娛樂1月25日報道(文/小易) 12月31日消息,據港媒報道,何鴻燊于本周二(28日),悉數向梁安琪轉讓上市公司澳博旗下持有賭牌的全資附屬公司“澳博B類股份”,惟該批股份雖占10%股權,但每年僅得1澳門元股息,亦無權阻撓任何決議案。
據香港《經濟日報》報道,正當市場關注“賭王”何鴻燊家族權益分配,“四太”梁安琪日前進一步鞏固其在澳博控股的地位。根據港交所權益披露,何鴻燊于本周二(28日),悉數向梁安琪轉讓上市公司澳博旗下持有賭牌的全資附屬公司“澳博B類股份”,惟該批股份雖占10%股權,但每年僅得1澳門元股息,亦無權阻撓任何決議案。
根據澳門法例,持有博彩牌照的公司,其中10%權益需由澳門永久居民、董事總經理者持有。
股息只1元 無實權 僅監督
由于B類股份,沒有經濟利益或實權,一向被認為象征性意義居多。不過,有澳門律師表示,政府訂立此例的原意,是希望持有10%的澳門人可監督賭牌的營運,“你持有股權,起碼公司有任何決議都要通知一聲,所以不可以話毫無權力。”
有分析員認為,家族財產分配,尤其是在澳娛的股權分配才是最大的麻煩,所以這次賭牌公司股權變動,只解決了小部分問題,“過去市場都擔心過,如何鴻燊有任何三長兩短,這10%股份來不及轉手,豈不是成了非法營運?這次轉予四太可解決這問題。”
非上市的澳博將股份分成A、B兩類,B類占10%,A類共90%股權由上市公司持有,公司完成重組后,10%B類股份一直由何鴻燊持有。至于其他賭牌持有人,亦有類似的A、B股安排,大多由律師持有。
據資料顯示,澳博B類股份只有1澳門元股息,雖然有10%的投票權,但不能阻撓任何決議案獲得通過,亦無權就有利益沖突的任何事項投票。
若改例 澳博須強制購回
如法例變動以致毋須強制董事總經理持股10份有限公司,澳博須強制地按面值購回和注銷B類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