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強賣”被罰
本港訊(李清 記者 潘光銀)記者在黔東南州工商局獲悉, 雷山縣自來水公司利用“壟斷”地位,限制用水戶只能購買和使用其附帶提供的相關商品。州工商局日前作了通報,對該公司罰款5000元。
執法人員認為,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因此,黔東南州工商局于近日對雷山縣自來水公司給予了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本港訊(李清 記者 潘光銀)記者在黔東南州工商局獲悉, 雷山縣自來水公司利用“壟斷”地位,限制用水戶只能購買和使用其附帶提供的相關商品。州工商局日前作了通報,對該公司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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