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下司第一樓”被查封消防不過關
在線投稿郵箱:tougao@qdn.cn 新聞熱線:8222000 值班QQ:449315
時間:2007-05-29 00:00:00 來源:黔東南信息港
5月23日上午,麻江縣公安消防大隊會同麻江縣人民法院對麻江縣下司第一樓依法進行查封,這是繼麻江縣李永彬加油站被依法取締、石油公司麻縣城關加油站被責令停業之后的又一強制行為,為麻江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執法環境譜寫了新的篇章。
下司第一樓位于麻江縣下司鎮清江村,占地面積12095.5平方米,建筑用地1988.92平方米,建筑面積2580平方米,高8米,該主體建筑為一棟三層,內設餐飲、住宿、娛樂為一體的多功能建筑。
2006年7月3日,麻江縣公安消防大隊監督員對麻江縣下司第一樓進行檢查時,發現其房屋未經消防審核、驗收、開業前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等消防違法行為和滅火器材配置不足,室內消火栓水壓不足等火災隱患,向其下發了麻公消限字[2006]第32號、33號《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場所在2006年7月14日前整改完畢并函告消防大隊。2006年7月17日麻江消防大隊消防監督員對下司第一樓進行了復查,發現其違法行為未得到整改,火災隱患也未整改完畢,為此,麻江消防大隊對下司第一樓負責人左之全、管理人楊麗及領班張盛燕進行調查詢問,并于2006年9月5日對下司第一樓負責人左之全作了《行政處罰告之筆錄》,告之其處罰事項及享有的權利。2006年9月12日,麻江縣消防大隊向麻江縣下司第一樓下發了《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麻公消決字[2006]第2號),要求該場所在2006年9月12日開始停業,并于2006年9月26日前將4萬元的罰款交至麻江縣農業銀行麻江縣公安局罰沒帳戶。至2006年12月22日,麻江縣下司第一樓一直未履行處罰事項,并且在收到《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麻公消決字[2006]第2號)之日起60日內未向麻江縣公安局或黔東南州公安消防支隊申請行政復議,在三個月內也未向麻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為維護法律的權威性,麻江縣公安消防大隊依法向麻江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待下司第一樓將所有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改正完畢并將罰款交納后重新申請開業。 (張正特 )
上一篇:以舞抒情盡展風采(圖)
下一篇:凱麻、玉凱高速公路試行貨車“計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