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特約記者 潘興隆)近日,黃平縣紀委、組織部、公安局、外事辦等七家單位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需作出4個承諾。
該通知在要求嚴格執行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登記備案和信息報備、嚴格審批、考察報告、證件集中保管、管理部門聯席會議、專項檢查六項制度的同時,明確規定,干部因公出國(境)必須要簽訂廉政承諾書,包括承諾自覺執行有關規定,不虛報出國(境)考察任務,不擅自延長在國(境)外停留時間,不到下屬單位或企業報銷出國(境)有關費用等4個方面多項細則,對違反通知有關規定的,該縣將不予報銷一切費用,并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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