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電(記者婁辰)記載著我國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數百年林業經濟史,銘刻著古代木商文化,價值堪與安徽徽州文書、納西東巴文書比肩的貴州“錦屏文書”,正面臨保護難題。 記者日前在貴州黔東南地區采訪了解到,“錦屏文書”尚有大半留存在民間保管,因存放條件簡陋、水火天災等原因,加速了其自然消亡。
同時,一些鄉村出現秘密收購現象,有人為流失的危險。而政府部門在征集文書集中保護過程中,卻又難以得到群眾的響應。 歷史文物至今仍具調解糾紛功能 “錦屏文書”是指明、清至民國時期,以貴州省錦屏、黎平、天柱、三穗、劍河等縣為中心的清水江流域少數民族群眾,在林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大量契約、賬簿、鄉規民約等原始記錄,是西南地區少數民族群眾在推進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留下的寶貴文化遺產。據初步統計,保存至今的“錦屏文書”總數10萬余件。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民族法律文化學會會長陳金全認為,“錦屏文書”填補了我國少數民族文書、特別是林木契約文書和訴訟文書的空白,對于研究明、清至民國時期我國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狀況有著極其重要的價值。 難能可貴的是,“錦屏文書”不僅記載了清水江流域數百年的林業經濟史,而且至今仍在當地發揮實際作用。
錦屏縣河口鄉文斗村是當地保存契約文書較多的村寨之一,該村村民姜廷化、姜高松等告訴記者,至今當地村寨之間發生林權糾紛時,有關的契約文書仍然是最能服眾的參考證據。 文斗村村民介紹,上個世紀80年代“林業三定”時,文斗、平鰲、岑梧幾個村寨糾紛比較多,“雙方或多方僵持不下時就要看文書,特別是出現‘插花山’(A村山林完全被包圍在B村山林中間)的情況,只要誰能拿出文書當證據,大家都不說話了,按文書上寫的辦。” 2003年,錦屏縣三板溪水電站淹沒庫區賠償時,文斗村河邊組幾戶村民之間發生山林糾紛,要求根據契約文書來決定山林歸屬,但由于部分文書已交由縣檔案館保管,時任文斗村村主任的姜廷化專程到縣檔案館查看文書后才定紛止爭。 自然與人為雙重原因造成流失和損毀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尚有6萬件左右的“錦屏文書”散落在民間,由于保管條件較差,煙熏蟲蛀、水火天災等原因正加速這部分文書的自然消亡。
近日,記者在文斗村看到,家家戶戶住的都是木板房,屋內做飯產生的炊煙把墻壁、屋頂熏得烏黑。據了解,當地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雨量充沛,平均年降水量約1700毫米,附近的三板溪水電站庫區蓄水后,濕度更大。 62歲的姜延慶,把家中140多份文書用報紙裹成兩卷,掛在三樓一間房的房梁上。姜延慶解開報紙,兩卷發黃的文書有些已經破碎,“村里很多人都是這么保管的。從2002年起,就有人來我家翻看文書,具體多少人來都記不清了,估計不下六七十次”。 對“錦屏文書”最直接的損害是火災。75歲的錦屏縣河口鄉文斗村村民姜高松說,他家曾保存有一木箱的文書,約有400份。1981年7月1日家里發生火災,全部被燒毀。2005年7月17日,文斗村發生火災,100多間房屋被燒,數千份文書葬身火海。 除自然消亡外,“錦屏文書”還面臨人為流失的危險。據村民們介紹,當地不斷有不明身份的人前來詢問文書的事,有些人還提出收購等要求。姜延慶說:“去年3月份,一個操廣東口音的人來我家看文書,我也搞不懂他是什么身份,他提出要用1500元買我家的140多份文書,我沒有賣!
85歲的姜元澤老人也說,曾有不明身份的人挑選了幾張文書,提出出價1800元購買。幾位村民說,村里一戶人家曾經賣過一些文書和一把清代萬民傘。 政府出面征集困難重重 當地政府已經意識到了“錦屏文書”的研究價值,正在積極想辦法保護。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政府2007年2月頒發《關于成立黔東南州錦屏文書搶救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在州檔案局設立辦公室,負責“錦屏文書”的搶救保護工作。目前錦屏、黎平、天柱、三穗、劍河等縣都在征集群眾家藏的文書,以利于集中、統一、規范保管。 錦屏縣委書記陳英華介紹,縣財政每年拿出10萬元用于“錦屏文書”的征集工作,并培訓專業人員對征集到的文書進行防蛀、裱糊等專業化處理。一個投資近1800萬元的“錦屏文書特藏館”也即將動工修建,專門用于文書的收藏保管。
但記者采訪中了解到,文書征集工作面臨困難,未交的不愿交,已交的后悔了,想取回去。 姜廷化等村民認為主要有三種原因:一是老百姓今后可能還會用到,需要查閱時必須到縣里查閱,非常不方便,既花路費也耽擱時間;二是來村寨旅游的人越來越多,如果交上去,游客來了就沒有東西可看了;三是有感情因素,認為是老人留下的東西,應該一代傳一代。 當地部分干部和村民認為,由于條件有限,村民自己保管的確存在各種隱患,但是如果交由政府部門統一保管,應當明確幾個條件:一是雖交由政府部門統一保管,但所有權仍屬村民;二是在村民需要查閱時,應提供全免費查閱服務,必要時政府部門還要提供可證明其真實性的復印件;三是“錦屏文書特藏館”建成后,利益分成中應當考慮文書所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