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州人事局《關于印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州人發[2006]10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并報州人事局批準,2009年我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共109名(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見《天柱縣200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入學前戶籍或生源系本州的應、往屆中專(中師)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在職職工及其他人員(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僅限本縣戶籍或生源);
2、本州外2009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戶籍不限;
3、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戶籍不限;
4、定向到天柱縣或天柱縣委培的2009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文件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縣勞動力人才市場(縣政協對面)。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報考人員持畢業證、學位證書(2009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書面證明;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報考教師崗位的往屆畢業生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衛生崗位的考生需持相應職位要求的執業資格證;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2009屆畢業定向到天柱、或由天柱縣委培的畢業生必須主動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考生根據所報考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自負),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和報名考務費60元。
按照中共黔東南州委、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黔東南黨發[2009]9號)中有關對應屆高校特困畢業生免收報名費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可到所在學校學生資助機構申請,由所在學校或學生資助機構出具的相關特困生的書面證明,經確認符合條件者即可免收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二)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其專業條件,以畢業證書明確其在校學習的專業為準)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考生于2009年8月2日-3日持報名收費發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到縣勞動力人才市場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考試按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兩類崗位實行分類考試。
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的50%,《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50%。
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專業知識》考試;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的50%,《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50%。
筆試按職位實行分類考試,考試均不制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考務工作由天柱縣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09年8月4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 14:30—16:30 《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統一設在天柱;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考生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在“天柱人事勞動保障網”(www.tzrsld.gov.cn)、天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縣政府二樓)和宣傳欄(燈光球場)公布(面試、體檢、考核、錄用等相關事宜均在此公示、公布)。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考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考生筆試成績分數為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須達到本次面試所有考生(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本次面試所有考生面試平均成績的人數超過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工作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確定并通知面試考生。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面試以上課形式進行;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面試以說課的形式進行;報考其他事業單位的,參照公務員面試形式以提問的方式進行。
面試內容由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確定,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各招聘職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體檢不合格的,從該職位參加面試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天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核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核。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考核出現不合格的不遞補。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三)發現有其他較嚴重疾病;
(四)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
(五)截止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七)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八)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
六、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屬正式干部的,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并報州人事局備案。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聘(錄)用(勞動)合同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被正式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見習期),三年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調動等事宜。
七、紀律監督
(一)招聘工作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公開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未盡事宜由天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7522475、7530468(天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5-7522419(天柱縣紀委、監察局)
查詢網址:天柱縣人事勞動保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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