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消息 山西的煤改,在政府層面已經宣告了結束。而針對煤炭領域的反腐,卻仍在一步步的縱深推進中。
12月24日下午,據山西煤監人士透露,隨著反腐斗爭的不斷深入,到今年11月,全省已累計清繳各類違法違規違紀資金304.14億元,2353人被處分。
2008年,山西煤改啟動,隨著煤改啟動的還有全省范圍內針對煤炭領域的反腐敗斗爭。
據煤監領域人士介紹,當時針對煤炭領域的腐敗性行為投訴非常多。而外界人眼里,煤炭行業是個黑色的染缸,污濁不清。為了促使煤炭行業有序發展,在煤改啟動的同時,有關部門決心一同淘清污濁。
當年7月,有關部門出臺反腐意見,將清理和追繳煤焦和非煤礦山企業2003年以來欠繳漏繳的各類基金、價款、稅費等違法違規違紀資金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與煤炭票據站點、涉煤焦中介組織的執業行為和煤炭資金撥付使用“三項治理”一起進行。
據了解,在這304.14億清繳金額中,今年清繳資金額度為124億,1135名黨員干部被處分。
1135名黨員干部中,有906人因涉足煤焦領域違紀案件被查,906名黨員干部中,有7名是廳級領導,109名是縣處級領導,另外262名是鄉科級人士。
另有229人涉足非煤礦山違紀案件被查,其中11名是縣處級干部,57人是鄉科級人士。
據了解,截至目前,在涉案被查的領導中,級別最高的為大同市原副市長王雁峰,以此類推為大同市公安局原局長申公元。兩人受累于同一個案件。同時,該案件也被山西省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斗爭領導組定位為一個典型大要案件。
王雁峰、申公元被查,是因為行賄后,為責任者提供了保護。
責任者李克偉是浙江平陽縣人,曾在大同市左云縣、大同南郊區先后購買經營過左云店灣鎮紅窯溝煤礦等7個煤礦,2002年至2004年期間,這些煤礦曾發生5起事故,有3起造成了人員傷亡,一起是1人,一起是2人,一起是10人,3起事故共死亡13人。
當時,對于這3起事故,共死亡13人的問題,李克偉及相關人員做了隱瞞。
當李克偉隱瞞礦難的問題被舉報后,國務院、國家監察部的領導極為重視,立即做出重要批示,派出調查組,在大同相關縣、區進行了認真調查。
就在國家監察部調查李克偉的問題時,發現了礦難事故背后腐敗的重要線索,即李為隱瞞礦難逃避法律追究,及為其有關煤礦辦理相關證照手續時,曾向王雁峰、申公元巨額行賄。
另一位高管及人物劉俊文,涉及金額達550多萬,其是晉城市煤炭局總工程師、黨組成員,交代的受賄金額為108萬,另有441萬說不清來源。
在涉案的縣級領導中,左權縣龍泉鄉黨委書記甄貴清涉嫌貪污、受賄的金額達64萬余元。
這顯然與大同南郊區口泉鄉黨委書記無法相比。
該縣黨委書記陳美,與人合伙投資入股煤礦獲利達3050萬元。而婁煩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郝杰清、安監局長王生智違規入股辦礦非法獲利為600余萬元。
和順縣公安局副局長李文涉黑非法經營獲利450萬元案,交口縣回龍鄉黨委書記朱計喜、鄉長任煜州等9人收受“黑”礦主賄賂154.5萬元。
此外,山西焦煤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高玉斌利用職權在煤炭銷售過程中受賄120萬元案,山西晉城無煙煤業集團副總經理李海明利用職權在煤炭銷售過程中受賄24萬元,潞城市地稅局原副局長王和平偽造銷售合同并受賄190萬元,陽泉二監供應科科長姬芝君受賄200多萬元,澤州縣財政局原副局長王安莊挪用公款348萬元借給他人經銷煤炭案。
據煤監人士透露,反腐斗爭將繼續深入,下一步將重點查處領導干部入股辦礦、牟取暴利,利用審批監管、資金劃撥、票據管理設租尋租、權錢交易,及利用資源整合倒賣國有資源等違紀違法行為。
山西煤炭行業人士稱,隨著反腐的繼續深入,或許有更多領導落水,反復斗爭任重道遠。
據了解,就在反腐斗爭不斷推進,清繳工作持續深入中,煤焦領域懲防制度體系建設的基本框架也已初步確立。
目前,山西省、市共建立各類制度608項,縣級共建立1200多項制度,尤其是行政審批、安全監管、兼并重組、稅費征管、中介服務、生產經營、購銷運輸和監督懲處等8個方面的制度建設,成效卓著。(溫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