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石敏)榕江縣工商局在近日全省“學法用法示范機關”評選活動中,榮獲“學法用法示范機關”稱號。
該局自“五·五”普法活動開展以來,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職能,認真組織實施“五·五”普法規劃和“十一五”期間依法治理規劃,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充分利用各種法制宣傳、培訓活動,多措并舉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建立普法機構,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并及時調整“五·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領導責任,形成主管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的工作格局,同時也確保了工作的延續性。
二是不斷完善普法工作機制,確保普法工作系統化、制度化。制定并不斷完善“五·五”普法規劃和“十一五”期間依法治理規劃,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和工作責任。先后建立并完善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法制培訓、考試、獎懲制度、中層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逢訓必考制度和“周二·周五”學習等制度。積極推行自學與集中輔導相結合,要求干部職工全年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40個學時。五年來,共開展干部職工法律培訓和企業法律培訓37次,受訓人員達1530人(次),開展“一月一法一考”等法律知識考試60余次。
三是加大法制宣傳,營造良好學法用法氛圍。充分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三月法制宣傳月”、“12·4”等機會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法規宣傳活動,大力推進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五年來,共投入普法經費四萬余元,建立普法聯系點5個,開展普法宣傳162次,懸掛宣傳標語橫幅89條,接受咨詢12630人(次),惠及10余萬人次,發放宣傳資料20余萬份,舉辦假冒偽劣商品展覽30次,建農村普法宣傳欄5個,被地方政府評為依法行政先進單位;為企業法定代表人舉辦專題法制講座21次,1236人(次)參加了培訓。先后有貴州甘力木業有限公司等16家企業被評為省、州級“守合同重信用”單位;明波家電超市等48家評為州級“誠信單位”;劉佑芬等4戶個體工商戶獲“省級誠信個體工商戶”殊榮。
四是著力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五年來,先后制訂了《行政執法質量評議考核獎懲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行政執法案件回放制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等12項制度。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督察和監督,與各執法辦案單位簽訂《行政執法責任書》,開展案件評查和回訪工作,及時糾正案件所存在的問題,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五年來,共開展案件評查6次,抽查案件163件;全局辦理的各類案件2395件,罰沒款607,315元,沒有出現復議和聽證案件;同時進一步完善“12315”受理投訴工作,共受理并成功調解消費者投訴案件181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4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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