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10月28日,該院副院長瞿堅在該縣塔石鄉宰勇村莫大能家調解一起民事糾紛的情景。
本港訊 (顧業成 攝)榕江縣法院組建“農家法庭”進村入戶開展巡回審理,將法庭搬到田間地頭、農家小院,把“公堂”設到了群眾的家中,讓群眾足不出戶就解決了矛盾糾紛。今年1-10月,該院“農家法庭”進村入戶就地審理民商事案件205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45.6%,調解撤訴199件,調撤率97%,促進35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當事人和好如初,為當事人節約交通費、食宿費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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