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舊城發展慢行交通系統
“十二五”期間,北京還將制定適合舊城的特殊技術標準及規范,使舊城交通系統在滿足傳統風貌保護基礎上兼顧交通組織需求。研究停車位指標和歷史文化保護區停車改善措施,發展步行、自行車等慢行交通系統,推進道路微循環系統研究。
■ 追問
地下文物保護法規欠操作性?
現狀:北京雖出臺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保護規劃,但缺乏操作性強的配套政策與法規細則來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實施指導。如相關法規中,雖然要求建設單位依法報請地下文物勘探、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停工報告,但對不履行規定的行為卻缺乏監督、執法以及處罰的約束性規定。
措施:北京市規劃委表示,“十二五”期間還將健全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相關配套法規,將研究修訂《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進一步從立法角度明確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范圍和保護內容,細化條例相關條款,明確落實責任,促進保護規劃的實施。
加強對地下文物保護的立法,加大對基建項目考古勘探的監管力度,研究建立補償機制,開展《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的立法調研工作。
對于工業文化遺產將探索多種方式的保護辦法,尤其要區別于文物建筑保護。采用更為靈活的保護手段,以最大限度傳達有價值的近現代和工業文化信息為原則,發揮其可再利用的價值。研究優秀近現代建筑保護的責任主體和申報、退出機制,研究制定管理辦法。
名城保護資金如何保障?
現狀:北京雖有歷史名城保護專項資金,但數額不足,主要用于文物建筑修繕,而對歷史文化名城的環境風貌進行整治,則主要靠以房地產開發帶動危舊房改造的模式來進行。而且其改造方式基本上是“剃光頭、蓋高樓”的方法,使北京舊城內具有典型的城市特色的平房、胡同快速消失,成片的樓群破壞了北京舊城“天際線開闊、平緩,城市呈水平布局”的格局。
措施:北京市規劃委表示,將多元化籌措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資金。政府投資與社會參與相結合,以政府投資最大限度地撬動社會投資。逐步加大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資金投入,探索設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基金,搭建保護資金的投融資平臺。
在充分考慮信貸資金的使用風險和歸還渠道、來源、方式等前提下,爭取信貸資金支持,如研究保護區騰退四合院土地抵押融資模式及發行文化彩票的可行性。將資金保障機制納入法制化軌道,同時加強對保護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
■ 背景
數十條征求意見納入規劃
今年3月24日至4月24日,《北京市“十二五”時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在“首都之窗”及北京市規劃委網站上,進行了一個月的公示。公示期間,收到多封市民反饋的相關郵件及來信。
《規劃》對公眾意見進行了分析采信,并將采信情況在市規劃委網站進行了公告。如有市民提出了“騰退文化保護單位、加大保護力度和對周邊環境的整治工作”的意見,《規劃》在“名城保護的主要任務”中,提出“十二五”時期將加快文物保護基礎工作,加強文物騰退和合理利用,提升文物保護單位周邊城市景觀。
此外,北京市規劃委還通過發出書面征求意見函的方式,向54個市政府部門、16個區縣政府、17名北京市政府名城委員會專家及名城辦秘書處,征求對《規劃》的書面意見。有42個市政府部門、16個區縣政府、12名專家提出了144條具體修改意見。
《規劃》采納了35條,部分采納10條,文本中已包含此內容的45條,未采納48條,不涉及文本修改內容的有6條。
■ 數說
該規劃適用于北京16410平方公里的市域范圍。
近年來,市區兩級政府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投入資金約180億元,其中市級財政投入約50億元,區級政府投入約60億元,主要用于舊城環境整治、基礎設施建設、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
2006年至2009年共計修繕舊城院落5000余個、房屋110余萬平方米,改善了5萬余戶居民住房條件。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湯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