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 商務部昨日發布公告稱,將對原產于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實施期限兩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通用寶馬被征稅
根據公告,上述產品的“雙反”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
早在2009年9月商務部就收到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代表國內產業提交的申請,請求對原產于美國的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上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進行“雙反”調查。后經審查,商務部將調查車輛的排氣量提高到2.5升以上。這也是中國“入世”后,首次對進口整車進行“雙反”調查。
今年5月,商務部發布終裁決定,認定上述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但并未對上述被調查產品征收“雙反”稅。此次裁定是對這一問題的正式表態。上述產品涉及車企包括通用、克萊斯勒等,反傾銷稅率為2%-21.5%不等,反補貼稅率為0-12.9%。
部分進口車價格將抬升
據商務部統計,上述產品近年來占中國國內市場份額持續增加。尤其在“雙反”調查期末的2009年1至9月,被調查產品所占市場份額大幅增加,同時價格下跌,壓低國內同類產品價格,影響國內產業的盈利能力。
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院長桑百川認為,商務部此舉是正常的貿易訴訟程序。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征收“雙反”稅后,購買上述型號汽車的價格必然會升高。他表示,此類汽車產品不屬于競爭性產品,具有替代性,此舉將會為其他汽車制造企業在中國的競爭創造空間。上述企業的在華銷售業績也會因此受到影響。 (記者 沈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