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黎平縣交警大隊連續偵破兩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到群眾高度贊譽,為受害者討回了公道,捍衛了法律的尊嚴。
10月16日12時許,黎平縣交警大隊接到一名群眾報案稱:剛才他駕駛摩托車行駛到清泉路口的時候被一輛紅色面包車撞了,那輛面包車沒有停下來就往平街腳方向跑了,他受了傷,請出警處理。
接報后,,黎平縣交警大隊立即部署在西門橋、開泰路、大市場、平街各崗點的執勤民警馬上設卡攔截,要求對紅色微型客車進行攔截檢查。同時協調附近鄉鎮派出所予以協助設卡查緝。事故處理民警到達事故現場后,通過快速勘查事故現場,發現現場被撞二輪摩托車尾部遺留有深紅色漆痕,現場未散落其他痕跡物證,結合對當事人描述情況初步判斷逃逸肇事車為一輛紅色微型客車,該車左前保險杠位置應留有明顯碰撞痕跡,碰撞痕跡距離地面高為90厘米左右,肇事車號不明。負責現場走訪的民警得到一條非常有價值的信息:肇事車車號后4位尾數為8582。隨即將線索反饋給監控中心民警及負責排查工作民警,要求盡快鎖定肇事車。不久,監控中心民警在監控錄像中發現一輛紅色微型客車,號牌雖然模糊不清,但有重大作案嫌疑,該車已經駛往正陽橋方向。民警通過各卡點攔截反饋情況及車輛行駛方向來分析,認為該車沒有駛離城區,應該藏匿于開泰路至正陽街、水泥廠至正陽街、平街頭至正陽街區域內,大隊馬上成立搜索小組,對該區域進行地毯式搜索。搜索至14時許,在強大的偵查壓力下,懷有畏罪心理的肇事者主動到交警大隊進行投案自首,并如實交代了肇事逃逸的事實經過。經查:2011年10月16日,黎平縣高屯鎮邱團村鄭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貴H68582號小型客車由黎平縣城關五開北路往五開南路行駛,12時30分當行駛至清泉路口時與對向由黎平縣大稼鄉龍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刮擦肇事,造成致龍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鄭某駕車逃逸,并將車藏匿于正陽橋雙鳳修理廠中,最終肇事者鄭某選擇了投案自首,至此該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10月20日7時33分,黎平縣交警大隊接報稱:在大市場路段有一輛摩托車碰傷一個老奶后駕車逃跑了,傷者還在現場。警請就是命令,大隊立即啟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預案,第一時間召集事故處理民警火速趕赴現場,同時安排警力分三個小組往出城方向路口設卡攔截,將肇事車控制并鎖定在城區范圍內。現場處置民警在進行現場勘查和現場調查走訪中獲知肇事車為黑色貴HL2256號二輪摩托車,民警迅速進行網上查詢,查明該車車主為黎平縣永從鄉人,大隊隨即與永從派出所聯系,要求協助對其家中進行布控,在對其家中進行調查時發現車主在家并未外出,排除車主肇事的嫌疑,派出所民警從車主了解到貴HL2256號二輪摩托車已經賣給同鄉的羅某。得到這一重要線索后,民警隨即前往羅某家中布控,并對其家屬作思想工作,要求家屬盡快聯系羅某并敦促其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一直躲在親屬家中的羅某肇事逃逸后經過激烈的心理掙扎,知道在威嚴的法律面前已經無法繼續逃避,于當日14時到黎平縣交警大隊投案自首,并主動承擔了賠償責任,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理。經查:2011年10月20日,黎平縣永從鄉高貢村二組駕駛人羅某無證駕駛貴HL2256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沿黎平城關正陽街由正陽橋往幸福酒樓方向行駛,07時30分,當行駛至正陽街0公里加350米處時,將由南往北橫過人行橫道的行人范某(女,58歲)撞倒,造成范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羅某駕車逃逸現場。
目前,該兩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已成功告破,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王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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