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黎平縣消防大隊監督檢查人員對該縣人民醫院綜合大樓建筑工地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建筑工地存在無消防水源、配置器材不符合要求、施工現場消防車道不暢通等違規行為。12月19日,大隊對黎平縣承德酒業有限公司廠房工地檢查時,又發現該廠房未向消防部門申報審核擅自施工,且工地存在消防器材配置不齊等問題。針對兩起案件,大隊立即展開立案調查。
經過詢問調查取證,兩家工地負責人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為規范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嚴懲消防違法行為。大隊執法人員當場對該單位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分別給予兩家建筑工地罰款50000元、10000元的行政處罰。(張正特 趙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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