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人民政府網訊 一是加強監管組織領導力度。為確保抗旱資金及時下撥和科學合理使用,該縣成立了抗旱救災資金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將全縣抗旱救災資金和物資納入政府和部門的總體安排,有效防止違規行為的發生。
二是堅持報告備案制度,實行月報告。要求各部門在每月25日前上報抗旱資金和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以便隨時掌握款物的最新動態和總體情況。
三是堅持責任追究制度。由縣紀委監察部門牽頭,財政、民政、審計、林業、水利等相關部門抽派專人組成3個督查組對抗旱救災資金的使用情況開展督查。督查內容主要包括資金的撥付、發放和使用情況、省委省政府關于涉農資金“三項制度”的落實情況、項目建設情況以及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
截止目前,該縣共投入抗旱資金630萬元,其中:各級財政安排265.8萬元,部門幫扶170萬元,群眾自籌194.2萬元。全部抗旱資金均已及時下撥到相關部門和各鄉鎮,主要用于抗旱用油、用電、水泵、泵站維修、購置設備、糧食救助、人畜飲水、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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