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高速公路是國家建設需要,哪個都沒有理由阻擋,你們別勸了,這字我現在就簽。”4月26日下午,在鎮遠縣思劍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會議室,通過該縣高指辦、大地鄉高指辦、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農業、物價等部門人員的解釋、勸說,大地鄉大地方村二組村民李某終于在其簡易養雞場拆遷協議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并果斷地按下了紅紅的手印。至此,起初要價150萬元補償的簡易養雞場拆遷問題最終按17.4萬元的協議補償價得以落實,為思劍高速公路建設又清除了一大障礙。
李某簡易養雞場位于思劍高速第十合同段,處于控制性工程位置。2010年5月,思劍高速征地拆遷工作啟動后,大地鄉指揮部及時組織雞場業主李某、項目業主代表、施工方代表、大地方村負責人對雞場管理房、圈舍等構筑物、附著物和有關物品進行了全面核實登記。縣、鄉兩級指揮部、項目業主、施工方按照實事求是、“一事一議”的原則,按有關規定提出了補償方案。但李某執意無理索要150萬元補償,與補償方案差距太大,拒不簽訂拆遷協議。
之后,雖經大地鄉高指辦三番五次做工作和磋商,由于李某要求補償太高,一直未達成拆遷補償協議,嚴重干撓了施工環境。4月20日,該縣高指辦再次牽頭組織思劍項目辦、農業、物價、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實地查看。在商談會上,工作人員耐心對李某擺事實、講道理、拉家常、談感情,并就其提出的合理要求當場答復解決。農業、物價等部門對李某的養殖現狀進行了科學分析,按照就高不就低、充分考慮群眾利益的原則,從養殖利潤、養殖密度、養殖規模、養殖設備、養殖成本、成活率等方面對進行了科學測算。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門向其作法律方面的解釋、宣傳、引導,權衡了各種維權方式的利與弊,說明了一切應服從和服務于高速公路建設的道理。最終,李某經過幾番思索,放棄了不合理的補償訴求,當場簽下拆遷補償協議。 (徐歷平 何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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