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線訊 “買手機的同時花錢購買‘放心保’,就可以享受長達兩年的免費維修服務,意外損壞還可以補差價更換一部新手機。”5月29日,貴陽市民焦先生撥打消費維權站維權專線6624315稱,“放心保”一點也不讓人放心,交錢后,不但不能按照約定享受服務,出現故障的手機,要想更換新手機遠沒有想象的那么簡單。
買了“放心保” 售后無憂?
焦先生告訴記者,2010年12月13日,他在中華南路萬國大廈一樓的貴州新迅捷通訊有限公司旗艦店買了一個價格為2592元的諾基亞C6手機,一自稱是“放心保”專員的劉姓工作人員向他推薦稱,只要額外花399元錢購買“放心保”服務,就可以像購買保險一樣,享受2023元的維修費用或補差價換新機服務。
焦先生在劉先生提供的一份《放心保手機延展保修服務計劃條款》宣傳資料上看到,其中手機意外損壞服務計劃(ADH)規定,對于正常使用過程中由于墜落、擠壓、碰撞或進液(統稱“意外損壞”)而導致的影響保修產品功能的故障,提供修理或置換管理服務,使其重新恢復正常運行。
劉先生告訴他,兩年內無論手機摔壞還是進水,都可以享受2023元的維修費用或者補差價買新機。
焦先生聽了介紹后,覺得還不錯,當即購買了一份“放心保”。
但焦先生對置換條款的規定不太理解,要求劉先生將口頭承諾寫在條款空白處,保障手機“出現較大問題時可以補差價更換新機”。
手機壞了,當初的承諾卻不作數
2011年6月,焦先生的手機進水了不能使用。他到該旗艦店,該店為修好了手機,從他的“放心保”份額中扣除940元。
今年4月21日,焦先生手機再次損壞,他將手機送到“放心保”產品貴陽售后服務中心檢測,20多天后,該公司打電話要求他補差價進行維修,焦先生拒絕了。
“我的保險額里還有1000多元,如果維修費用超過這個數額還要補差價,我寧愿換新機。”但是焦先生更換新機的要求遭到“放心保”授權貴陽服務點的拒絕。
5月28日,焦先生再次到他購買手機的新迅捷旗艦店,正好碰到了劉先生,這時劉先生的身份是迅捷通訊店的銷售人員。劉先生向迅捷店面主管匯報情況后表示,如果焦先生想更換新機,需要“放心保”授權維修點出具更換新機的證明,店家才能給予更換。
5月29日,負責“放心保”銷售的新可安保修服務天津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記者采訪時否認“放心保”是保險產品,并稱是修理還是更換新機應該由公司決定,而不是由消費者決定。
該工作人員還稱,除格式合同里面固有的服務條款,手寫承諾均與“放心保”無任何關系,需要手機銷售門店來解決。
記者聯系“放心保”貴陽授權點,一自稱姓張的女士表示,劉先生不是“放心保”的工作人員,其承諾不代表“放心保”行為。
迅捷通訊店的售后主管魏先生介紹,之前“放心保”在迅捷通訊店面內租用場地出售產品,那時劉先生還是“放心保”的工作人員,大約3個月前,“放心保”撤出迅捷通訊店面,劉先生就在迅捷通訊店里工作了。魏先生說,焦先生的情況,是“放心保”在店面租用場地時自行銷售的產品,售后服務應該找他們解決。
工商責成,消費者已更換新機
5月30日上午,焦先生拿著購機票據及合同到大南工商分局,該局局長王菲了解情況后表示,“放心保”合同不符合合同法,并當即聯系訊捷通訊負責人謝某,責成該店兌現承諾。焦先生再次到訊捷旗艦店,該店同意由其自行在店面選擇適合的新機,走完流程后按約定置換。
5月31日,焦先生補了67元的差價,從該店買走一款價值1150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