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在從江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采訪獲悉,凡在該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年齡達80周歲(含80歲)以上的老年參合患者,其從江縣內住院可以在報銷范圍內的費用享受100%比例報銷。
為此,從江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于恢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家庭賬戶和完善統籌補償方案的通知》(從合醫領發〔2012〕2號)文件。
該縣規定,從2012年起恢復家庭賬戶,全縣新農合統籌補償模式轉型為“家庭賬戶+門診統籌+住院統籌”三位一體的補償模式等一系列規定外,特別規定對年滿80周歲(含80歲)以上的老年參合患者,在縣內生病住院產生的費用在報銷范圍內按100%比例報銷(以身份證或戶口簿為準)。(雨歌 李茂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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