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告中也看到,這四個注冊商標申請日期為2010年6月9日。也就是說,從申請到通過初審,花了兩年。
根據《商標法》規定,貴州茅臺要最終拿到“國酒茅臺”商標,還需3個月公示期,公示期間,任何個人和企業都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如果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貴州茅臺將成為法理意義上的“國酒”。
初審通過或引同行反彈
全球知名品牌調查公司華通明略近日公布的全球最具價值品牌百強中,貴州茅臺首次以118.38億美元奪得第69名,和百威一起成為該名單中僅有的兩家酒類企業。
四川大學錦城學院知識產權研究所教授張廷元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影響力看,貴州茅臺戴上“國酒”的稱呼合乎情理。不過,部分業內人士稱,戴上“國酒”的皇冠可能對其他企業不公平。
張廷元稱,質疑的主要依據是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2010年發布的《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中,對于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標準,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 “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將以其“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記者昨日致電貴州茅臺相關人士詢問對此的看法,電話無人接聽。
不過,此前國家商標局也專門指出,對帶“國”字頭但不是“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組合的申請商標,商標局在審查時會區別對待。
張廷元表示,“國酒茅臺”商標初審通過,“可能是商標局放松了對此類(商標)的審查”。他分析,公示開始后,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第一,許多高端白酒,尤其是四川的"六朵金花"可能會提出異議,如果異議成立,貴州茅臺注冊的"國酒茅臺"商標可能再次折戟”,“如果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其他白酒企業可能也會仿效貴州茅臺的做法”。
曾被指涉嫌虛假宣傳
此前有報道稱,有消費者認為貴州茅臺在防偽標簽、外包裝、瓶蓋上印有“國酒茅臺”字樣,但實際上“國酒茅臺”是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駁回的無效商標。因此,該消費者向浙江工商局舉報貴州茅臺涉嫌虛假宣傳。浙江省工商局書面回復稱,經初步調查,貴州茅臺酒的產品包裝及廣告宣傳中,確實有使用“國酒茅臺”的行為,貴州茅臺酒廠此前提出 “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已遭商標局駁回。浙江省工商局已將舉報情況移送貴州省工商局處理。
隨后,貴州茅臺相關人士對媒體回應稱,“國酒茅臺”中的“國酒”稱謂是歷史形成的,是公眾對茅臺酒品質的肯定與認可。
對此,張廷元等業內人士均認為,從技術、傳統和影響力等方面講,市場也基本認同了茅臺為“國酒茅臺”的說法,但最終能否獲得法律認定,還要等上3個月。 (席大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