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溫州市紀檢監察部門制定了公務接待的實施細則,要求陪餐人數不得超過客人人數。此消息一出,很多人回應“又是一場政府作秀”。浙江工商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陳剩勇表示,這是一種進步。
“又來了,一場政府的作秀行為。”浙江網友化草告訴記者,這條規定根本就是在走形式,之前很多地方已經在公務接待方面提出過這條規定,但是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少做秀,多干實事才是真的。”
而浙江杭州某事業單位職員王麗(化名)也表示,這條要求并不現實。她認為,在公務接待時,陪餐人數超過客人人數已經是一種司空見慣的現象了。如果真的按照規定一刀切,必然會引起很多部門的反彈。
實施細則規定,公務接待工作需嚴格控制陪同人數,陪餐人員不超過客人人數,不得安排與接待對象公務活動無關的部門和人員陪同,不得搞層層陪同。而工作餐的標準不超過每人60元。
“相較之前,溫州此次出臺的實施細則是一種進步。”陳剩勇表示,實施細則對很多地方都進行了細化,諸如60元的用餐標準等,都是溫州從地方政府的角度,結合了當地的現實狀況所做出的公務接待標準,提高了細則的操作性。
據報道,在部分溫州市屬職能部門的網站上,對于公務接待的標準其實早已有較為明確的規定。如溫州市水利局在2007年就曾制定公務接待制度,規定上級或外賓接待餐標準控制在每桌1200元以內,人數低于五人的控制在600元以內;同城接待每人控制在50元以內。
但是,這次的規定則更加細化,對細則針對的對象、用餐的標準、用餐的地點、陪餐的人數、用餐的規格、監督的手段等都做了一系列的規定。
陳剩勇認為,其實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將細則落實。他說,以前的中國是一個強調“情”的國家,但是現在中國必須強調“法理情”,不能因為情而罔顧法。“細則中的配套措施可行性很強,如果能夠落實,就不是作秀。”
據了解,浙江全省對于公務接待費用是實行總額控制,在財務上單列支出,要求不能另立名目在會議費或其他經費中支出。根據浙江省2011年全省預算執行情況報告,2011年浙江全省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實現零增長。
“溫州公務接待實施細則的出臺,對浙江省有很好的示范作用。”浙江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員王平表示,公務接待實施細則在政府與民間關系,包括政府如何恰當使用稅金等方面都具有探索性作用。
他提出,對于溫州的公務接待實施細則,更應該關注其在現實層面中面臨的問題,并制定切實的解決方案。他認為,地方層面上的改革有些具備很好的經驗,相關部門應該思索如何使其長期制度化,并提煉出大范圍推廣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