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點多鐘,我接了一個電話,我的習慣是用左手接電話,這個時候我發現蟲子爬過的地方有點刺痛,手指也有點不靈活。”因為當天上午吳修煊要外出工作,他沒有想太多,不久就出了酒店。“上午開始,我左手拇指越來越痛,開始腫了起來。到了中午,我已經痛得受不了,感覺骨頭里都痛了起來,指頭也腫得很厲害,于是我直接從辦事的地方打的到了附近的一醫院看病”。
在醫院急診科,醫生最初懷疑是吳修煊不小心傷到了指骨,對食指照片之后發現,骨頭并沒有問題。最后醫生診斷為:左食指皮膚及軟組織感染。
客人要求酒店賠償醫藥費
9月8日當天,醫生就給吳修煊打了吊針消炎,幾天下來,醫藥費、往返的士費花了吳修煊近600元。
回到酒店后,吳修煊把情況反映給了樓層服務員,服務員來到他的房間查看后發現,洗手池下面的柜子因為潮濕,滋生了不少白色的小蟲。吳修煊認為,這次意外完全是因為酒店衛生工作做得不到位,他要求酒店方賠償他的損失。
9月10日上午,我們來到和一大酒店906號房間,打開洗手池下的柜子,依然可以看到,在霉爛的木板上有幾條白色的小蟲在蠕動。“我是9月8日反映的情況,過了兩天,他們依然沒有處理意見。柜子里的蟲子也一直沒有處理。”吳修煊對酒店的服務非常不滿。
9月9日下午,吳修煊再次找到酒店服務臺,要求酒店負責人對他這次受傷負責,酒店方答應10日上午8點半前給答復。到了10日上午9點多鐘,吳修煊依然沒等到答復,于是他撥打了本報熱線,同時向12315投訴。
賠償意見不統一
10日上午,高新區工商局12315的工作人員來到和一酒店,召集雙方進行了調解。吳修煊表示,這次毒蟲叮咬不僅讓他身體受到傷害,還影響了他在湘潭工作的進度,“我的要求不高,前期治療和交通費用600元肯定要報銷,現在我的手指依然腫得很嚴重,我要求再治療3天,酒店方面共賠償給我1500元。”
和一酒店一位李姓經理到現場聽取了情況后,向更高層領導匯報,最后他表示,只能賠償給吳修煊1000元。“后期治療費用我們不能承擔”。
吳修煊不能接受和一酒店的賠償方案,他告訴我們,他已經在湘潭聘請了律師,準備走法律途徑為自己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