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州戰略,根據工作需要,我州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黔東南黨發〔2010〕18號)、《黔東南州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黔東南黨發〔2011〕5號)、《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黨辦發〔2011〕4號)。這些文件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人才工作發展目標,從加快確立人才優先發展的總體布局,加快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隊伍,加快構建有利于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激勵保障措施和指導性意見。為幫助廣大干部群眾更好地了解這三個人才重要政策,我們從中選取部分重點內容作進一步解讀。
一、解讀《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明確了人才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第二至部分進一步明確了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任務,統籌推進創新型科技人才、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民族民間文化傳承人才、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等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第三部分是進一步深化改革措施,在人才培養、引進、開發、配置、評價考核和人才激勵保障等方面創新機制,促進人才隊伍建設;第四部分為加強對人才工作的領導等。
《意見》還提出,州財政每年預算安排100萬元專項經費,重點用于高層次人才的引進、開發,并隨著財力的增長逐步增加。
《意見》把中央關于人才發展的新思想、新理念貫穿其中,體現了科學的人才觀。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和管理方面注入了新的內涵,《意見》的出臺,進一步加強了我州人才工作,為走生態文明崛起的跨越式發展道路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解讀《黔東南州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人才規劃綱要》)
(一)編制實施原因
《人才規劃綱要》是我州第一個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是實施人才強州戰略的總體規劃,是我州今后一個時期人才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編制實施《人才規劃綱要》有兩點考慮: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和全國全省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國家、省人才發展規劃綱要,明確了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全省人才發展的指導方針和戰略目標,描繪了建設人才強國、強省的宏偉藍圖,對全國全省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貫徹落實好中央、省委的決策部署,必須制定我州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人才發展的指導方針、戰略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二是解決人才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當前,全州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地方,主要是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匱乏,人才創新能力和創業活力不夠,人才分布不盡合理等。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堅持改革創新,制定好人才發展規劃,統籌推進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人才工作健康發展。
(二)主要內容
《人才規劃綱要》的主體內容約2.3萬字,分7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序言。主要闡述了我州當前人才發展現狀與面臨形勢。第二部分是人才發展的指導方針、戰略目標和總體部署。第三部分是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任務。對2020年全州人才發展主要指標進行了測算。第四部分是人才發展主要政策。圍繞解決我州人才發展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激勵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第五部分是人才發展政策保障,重點從加大人才投入、加強人才培養、營造良好環境等方面確保規劃綱要落實。第六部分是實施重大人才工程。設計了14項具有引領性、創新性、示范性的人才重點工程。第七部分是加強組織實施。
三、解讀《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范圍和對象
《辦法》所指高層次人才,是指在各自學科、技術領域具有很高造詣、作出過突出貢獻或具有很強科研開發潛力的各類專家、學者以及優秀經營管理人員。我州重點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范圍為以下四類:
第一類: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選。
第二類:國家杰出專業技術人員,“長江計劃”學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選,省“四個一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選。
第三類: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三層次人選,博士生導師,曾擔任過國內本行業重點骨干企業高管職務,并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
第四類:全日制博士、我州急需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等人才。
(二) 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策及待遇
一是住房待遇。按照《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規定,對現已引進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類高層次人才,在州內購房的憑所購房屋產權證給予相應標準的購房補貼和安家費補貼。在服務期8周年內,引進人才不享有所購房屋的產權,服務期滿8周年后,產權歸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所有。下步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將采取入住人才公寓的辦法,引進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8周年以上服務期協議后,入住人才公寓,服務期滿8周年,產權歸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所有。
二是工資待遇。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到企業工作的,其工資報酬由用人單位與本人協商確定,可參照現代企業薪酬制度及市場薪酬行情實行年薪制或以專利、發明、專有技術、管理、資金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到事業單位工作的,經州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單位與本人簽訂聘用合同,其專業技術職務可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下達特設崗位聘任;到機關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的,其職務應根據編制和結構情況,結合高層次人才所學專業和研究方向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進行安排,其工資待遇參照現行公務員制度工資待遇執行,并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任命的職務確定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
三是社會保險待遇。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為引進人才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有關部門應予以積極支持并提供服務。引進的人才已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保險費用按規定繳納。
四是科研經費。對于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中的第一、二類人員,采取一人一議辦法由同級財政給予專項科研啟動經費。其他各層次人才引進后的科研課題,可向有關部門申請立項。對符合國家產業支持方向、我州急需的科研攻關項目,優先安排科研經費和創業經費。對攜帶科技開發項目、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創辦領辦高新技術領域的合資合作或獨資項目等其他各類人才,經州有關部門認定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省級和國家級的課題,爭取有關項目經費支持,或優先通過科技經費、技改經費等渠道給予必要的項目經費和創業經費資助。
五是配偶就業問題。引進人才配偶是公務員,其職務級別屬于我州干部管理權限的,在編制內給予對口安排。原屬企事業單位的,由州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本人意愿會同有關部門作相應安排。
六是子女就業入學政策。引進人才成年子女的就業,由用人單位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人力資源市場優先推薦就業。第一、二、三類人才的子女原無工作,學歷為本科以上,身體健康的,按有關規定推薦參加招聘就業;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學可不受區域限制,按其志愿安排就讀,并免收除學雜費等正常費用外的各類費用,其子女在高考報名前戶籍已遷入我州,按有關規定參加高考,對戶籍沒有遷入的可免收高中階段及以下各類學校就讀借讀費,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七是有關項目獎勵辦法。
①高層次人才攜帶技術、項目、專利在我州投產或研制開發新產品、推廣應用新成果產生經濟效益,受益單位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的,由企業與本人協商,從稅后利潤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取給予獎勵。
上述獎勵,屬于個人完成的獎勵個人,屬于集體完成的由受益單位按貢獻大小予以分配,主要研究人員的獎金不低于獎勵總額的50%。
②高層次人才在我州以外的地區承擔我州的經過評估符合條件的科研課題,由項目委托方撥給部分經費。成果應用后所獲得的利潤,按科研經費(包括人才、技術等)投入比例分成;屬專利的,按雙方協議共享專利;屬非專利的,3年內由受益單位每年按30%的比例從其稅后利潤中提取獎金獎勵本人。
四、對即將出臺的人才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人才規劃綱要》,最近,州委組織部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起草了《關于貫徹落實<黔東南州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的指導意見》和與之相匹配的《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補充規定》、《黔東南州建立“特聘專家”制度暫行辦法》3個人才工作配套文件(簡稱“1+3”人才政策),“1+3”人才政策,從加快確立人才優先發展的總體布局,加快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隊伍,加快構建有利于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激勵保障措施和指導性意見。目前,幾個文件已完成廣泛的征求意見,即將研究出臺。“1+3”人才政策的出臺,將對貫徹落實《黔東南州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州委組織部)